资治通鉴全译-第10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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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娶乐平公主的女儿娥英为妻,隋文帝诏令赐予一品羽仪,礼仪和娶皇帝女儿相同。不久将侍宴,乐平公主对李敏说:“我把天下都让与了皇上,现在只有一个女婿,当为你谋求柱国;如果皇上授予你其他勋阶,你千万不要拜谢接受。”李敏进见后,隋文帝先授予他仪同三司和开府仪同三司,李敏都不拜谢。于是文帝说:“乐平公主对我有大功,我怎么能对她的女婿吝惜官爵呢?现在授予你柱国。”李敏这才跪拜谢恩。
'25'八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25'八月,丁卯朔(初一),出现日食。
'26'长沙王叔坚未之江州,复留为司空,实夺之权。
'26'陈朝长沙王陈叔坚还没有到江州赴任,陈后主又留他在京师担任司空,其实夺了他的实权。
'27'壬午,隋遣尚书左仆射高出宁州道,内史监虞庆则出原的州道,以击突厥。
'27'壬午(十六日),隋朝派遣尚书左仆射高出宁州道,内史监虞庆则出原州道,两路攻打突厥。
'28'九月,癸丑,隋大赦。
'28'九月,癸丑(十八日),隋朝大赦天下。
'29'冬,十月,甲戌,隋废河南道行台省,以秦王俊为秦州总管,陇右诸州尽隶焉。
'29'冬季,十月,甲戌(初九),隋朝为除河南行台省,任命秦王杨俊为秦州总管,陇右地区各州全部归他统辖。
'30'丁酉,立皇弟叔平为湘东王,叔敖为临贺王,叔宣为阳山王,步穆为西阳王。
'30'丁酉(疑误),陈后主封皇弟陈叔平为湘东王,陈叔敖为临贺王,陈叔宣为阳山王,陈叔穆为西阳王。
'31'戊戌,侍中建昌侯徐陵卒。
'31'戊戌(疑误),陈朝侍中建昌侯徐陵去世。
'32'癸丑,立皇弟叔俭为安南王,叔澄为南郡王,叔兴为沅陵王,叔韶为岳山王,叔纯为新兴王。
'32'癸丑(疑误),陈后主封皇弟陈叔俭为安南王,陈叔澄为南郡王,陈叔兴为沅陵王,陈叔韶为岳山王,陈叔纯为新兴王。
'33'十一月,遣散骑常侍周坟、通直散骑常侍袁彦聘于隋。帝闻隋主状貌异人,使彦画像而归。帝见,大骇曰:“吾不欲见此人。”亟命屏之。
'33'十一月,陈朝派遣散骑常侍周坟、通直散骑常侍袁彦到隋朝聘问。陈后主听说隋文帝相貌奇异,与常人不同,就让袁彦画下文帝的像带回。陈后主见像大吃一惊,说:“我不想再看到这个人。”急忙下令去掉画像。
'34'隋既班律令,苏威屡欲更易事条,内史令李德林曰:“修律令时,公何不言?今始颁行,且宜专守,自非大为民害,不可数更。”
'34'隋朝颁布新律令以后,纳言苏威曾多次想修改某些条款,内史令李德林说:“当初制定律令时,您为什么不说话?现在新律令既已颁行,就应该严格遵守,如果不是大害于民的条款,不能轻易更改。”
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杨尚希曰:“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已众,资费日多;吏卒增倍,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良。”苏威亦请废郡。帝从之。甲午,悉罢诸郡为州。
隋朝河南道行台后部尚书杨尚希上奏:“我发现当今郡县多于古代成倍。 有的地方不到百里,却同时设置数县;有的户口不满一千,却分别属于两郡管辖。致使郡县属官僚佐冗员众多,国家开支逐年增多;差役事吏卒成倍增加,租调收入逐年减少;官吏几乎比黎民百姓还多,十只羊倒有九个牧人;目前应该保留重要的官职而废除闲散的官职,把小的郡县合并成为大的郡且。这样,不但崐国家不用多耗费粟帛俸禄,选拔官吏也容易得到贤才俊杰。”纳言苏威也请求废郡,隋文帝接受了他们的建议。甲午(疑误),隋朝把郡全都改为州。
'35十二月,乙卯,隋遣兼散骑常侍曹令则、通直散骑常侍魏澹来聘。澹,收之族也。
'35'十二月,乙卯(二十二日),隋朝派遣兼散骑常侍曹令则、通直散骑常侍魏澹出使陈朝。魏澹是魏收的族人。
'36'丙辰,司空长沙王叔坚免。叔坚既失恩,心不自安,乃为厌媚,醮日月以求福。或上书告其事,帝召叔坚,囚于西省,将杀之,令近侍宣敕数之。叔坚对曰:臣之本心,非有他故,但欲求亲媚耳。臣既犯天宪,罪当万死。臣死之日,必见叔陵,愿宣明诏,责之于九泉之下。”帝乃赦之,免官而已。
'36'丙辰(二十三日),陈朝司空、长沙王陈叔坚被免官。陈叔坚自从失去了陈后主的恩宠,心中不安,于是用厌媚之术,祭祀日月以祈求福佑。有人上书将他告发,陈后主就传唤陈叔坚,把他困禁于中书省,准备杀掉他,派遣侍卫近臣宣读敕书,谴责陈叔坚的罪行。陈叔坚回答说:“我本来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亲近讨好陛下。如今我既然触犯了朝廷法令,罪该万死。我死的时候,必定会在阴间见到陈叔陵,我希望向他宣读陛下的诏令,在九泉之下谴责他的谋反行为。”陈后主于是赦免了他的死罪,只罢免了他的官职。
'37'隋以上柱国窦荣定为右武卫大将军。荣定妻,隋主姊安成公主也。隋主欲以荣定为三公,辞曰:“卫、霍、梁、邓,若少自贬损,不至覆宗。”帝乃止。
'37'隋朝任命上柱国窦荣定为右武卫大将军。窦荣定的妻子是隋文帝的姐姐安成公主。隋文帝本想任命窦荣定为三公,他推辞说:“两汉的卫氏、霍氏、梁氏、邓氏四家外戚,如果能稍微谦恭退让,就不致于覆宗灭族。”隋文帝只得作罢。
帝以李穆功大,诏曰:“法备小人,不防君子。太师申公,自今虽有罪,但非谋逆,纵有百死,终不推问。”
隋文帝因为太师李穆有大功劳,下诏书说:“法律是为了防备小人犯罪,不是为了防备正人君子。太师申公从今以后如果有犯罪行为,只要不是谋逆造反,即使有百死之罪,终不追究。”
礼部尚书牛弘请立明堂,帝以时事草创,不许。
隋朝礼部尚书牛弘请求建立明堂,隋文帝因为政权初立,百废待兴,没有允许。
帝览刑部奏,断狱数犹至万,以为律尚严密,故人多陷罪。又敕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除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千余条,唯定留五百条,凡十二卷。自是刑网简要,疏而不失。仍置律博士弟子员。
隋文帝省阅刑部奏章,发现每年断狱结案仍有数万起,于是认为现行法令还是订得过于严密,所以人们多犯法获罪。因此,又敕令纳言苏威、礼部尚书牛弘等人重新修订新律令,删除了旧律令中的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余条,只确定保留各种治罪条款五百条,总共十二卷。从此以后,隋朝法律简明切要,疏而不漏。同时,隋朝仍旧设置律学博士及其生徒弟子。
'38'隋主以长安仓廪尚虚,是岁,诏西自蒲、陕,东至卫、汴,水次十三州,募丁运米。又于卫州置黎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输。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长安。
'38'隋文帝因为长安仓库空虚,这一年,下诏令西起蒲州、陕州,东至卫州、济州,沿黄河十三州招募丁壮运米。又在卫州建造黎阳仓,陕州建造常平仓,华州建造广通仓,由水路依次转运。漕运潼关以东地区和晋州、汾州的粟米供给长安。
时刺史多任武将,类不称职。治书侍御史柳可上表曰:“昔汉光武与二十八将,披荆棘,定天下,及功成之后,无所任职。伏见诏书,以上柱国和千子为杞州刺史。干子前任赵州,百姓歌之曰:‘老禾不早杀,余种秽良田。’千子,弓马武用,是其所长;治民莅众,非其所解。如谓优老尚年,自可厚赐金帛;若令刺举,所损殊大。”帝善之。千子竟免。
当时隋朝的州刺史多任用武将,因此大都不称职。治书侍御史柳上表说:“从前汉光武帝与二十八位大将一起披荆斩棘,平定天下,及至功业成就以崐后,这些将军都没有担任职务。我拜读陛下诏书,任命上柱国和千子为杞州刺史。和千子以前任赵州刺史时,老百姓用歌谣嘲讽他道:‘枯老的稻禾不及早割去,稻种脱落就会使良田荒芜。’和千子是行伍出身,骑马射箭,功成略地,是他的特长;至于治理民众,听政断狱,则不是他所理解的。如果说朝廷要优礼老年,自可多赏赐金帛钱财;如果让他出任州牧刺史,则会误国害民,将会造成很大损失。”隋文帝很赞成他的意见。和千子终于被免官。
见上勤于听受,百僚奏请,多有烦碎,上疏谏曰:“臣闻上古圣帝,莫过唐、虞,不为丛脞,是谓钦明。舜任五臣,尧咨四岳,垂拱无为,天下以治。所谓劳于求贤,逸于任使。比见陛下留心治道,无惮疲劳,亦由群官惧罪,不能自决,取判天旨,闻奏过多。乃至营造细小之事,出给轻微之物,一日之内,酬答百司。至乃日旰忘食,夜分未寝,动以文簿忧劳圣躬。伏愿察臣至言,少减烦务,若经国大事,非臣下裁断者,伏愿详决,自余细务,责成所司;则圣体尽无疆之寿,臣下蒙覆育之赐。”上览而嘉之,因曰:“柳直士,国之宝也。”
柳见隋文帝勤于听政理事,百官大臣奏请过于烦碎,于是上疏谏道:“我听说古代的圣明帝王,没有比得上唐尧、虞舜的。唐尧、虞舜不过问细小的事务,所以被称作圣明君主。虞舜委任禹、稷、契、皋陶、伯益五位大臣处理政务,唐尧则经常向掌管四方的诸侯询问治国方针,都垂衣拱手,无为而天下大治。这就是所谓劳于求贤,逸于任使。近来见陛下留心沼国安民之道,不惮辛苦疲劳,这也是由于百官大臣惧怕获罪,遇事不敢自己决定,只好禀承陛下裁决,因此奏请过多。以至于像营造等细小事情,支出少量财物等琐碎条务,也都禀奏陛下。陛下在一日之内,须回复众多大臣的奏请,以致常常天晚忘食,夜半未寝,整日为公文表章操心受累。请求陛下体察我的诚挚之言,稍微减少一些琐碎事务。如果是经国安邦的大事,不是百官大臣所能裁决的,自然要由陛下详察明断;其余细务碎事,则责成有关职掌部门长官裁决处理。如此,则陛下劳逸有节,安享无疆之寿;百官大臣亲职任事,蒙受陛下养护之恩。”隋文帝看了他的奏疏后非常称赞,说:“柳这样的正直士大夫,乃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以近世风俗,每正月十五夜,然灯游戏,奏请禁之,曰:“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竭赀破产,竞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秽行因此而成,盗贼由斯而起,因循弊风,会无先觉。无益于化,实损于民,请颁天下,并即禁断。”诏从之。
柳因为近来民间风俗,在每年正月十五日夜里,人们都要点燃灯笼,游戏玩耍,于是上奏请求禁止,说:“我见京师以及外州城乡,每年在正月十五日夜里,人们都要聚集街巷,结朋招友,游戏无度,锣鼓喧天,火炬照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竞逐一时的快乐。人们扶老携幼,倾家而出,街上贵贱相聚,男女错杂,僧俗不分。秽行丑事由此而起,盗贼奸徒由此而起,而社会因循沿袭这一弊风陋习,从没有人觉察出它的危害。它不但无益于政教风化,实有害于黎民百姓。请求陛下颁示天下,立即禁止。”隋文帝下诏书采纳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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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一百七十六卷
陈纪十 长城公下至德二年(甲辰、584)
陈纪十 陈长城公至德二年(甲辰,公元584年)
'1'春,正月,甲子,日有食之。
'1'春季,正月,甲子(初一),出现日食。
'2'己巳,隋主享太庙;辛未,祀南郊。
'2'己巳(初六),隋文帝到太庙祭祀祖先。辛未(初八),隋文帝在长安城南郊祭天。
'3'壬申,梁主入朝于隋,服通天冠、绛纱袍,北面受郊劳。及入见于大兴殿,隋主服通天冠、绛纱袍,梁主服远游冠、朝服,君臣并拜。赐缣万匹,珍玩称是。
'3'壬申(初九),后梁国主亲自到长安朝见隋天子,头戴通天冠,身穿深红色的纱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