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第10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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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隋朝尚书左仆射高上疏说,根据礼节,不讨伐有丧事的敌国。二月,己丑(十五日),隋文帝诏令高等人班师回朝。
'7'三月,己巳,以尚书左仆射晋安王伯恭为湘州刺史,永阳王伯智为尚书仆射。
'7'三月,己巳(二十五日),陈朝任命尚书左仆射晋安王陈伯恭为湘州刺史,永阳王陈伯智为尚书仆射。
'8'夏,四月,庚寅,隋大将军韩僧寿破突厥于鸡头山,上柱国李充破突厥于河北山。
'8'夏季,四月,庚寅(十一日),隋朝大将军韩僧寿在鸡头山打败突厥军队,上柱国李充在河北山打败突厥军队。
'9'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为太子。胤,孙姬之子,沈后养以为子。
'9'丙申(十七日),陈后主册立皇子永康公陈胤为皇太子。陈胤是孙姬的儿子,沈皇后养为己子。
'10'五月,己未,高宝宁引突厥寇隋平州,突厥悉发五可汁控弦之士四十万入长城。
'10'五月,己未(十六日),原北齐营州刺史高宝宁带领突厥军队进犯隋朝平州,突厥出动了五个可汗的全部军队共四十万人侵入长城以南。
'11'壬戌,隋任穆公于翼卒。
'11'壬戌(十九日),隋朝任穆公于翼去世。
'12'甲子,隋更命传国玺曰:“受命玺。”
'12'甲子(二十一日),隋朝改传国玺名为受命玺。
'13'六月,甲申,隋遣使来吊。
'13'六月,甲申(十二日),隋朝派遣使者到陈朝吊唁。
'14'乙酉,隋上柱国李光败突厥于马邑。突厥又寇兰州,凉州总管贺娄子干败之于洛可。
'14'乙酉(十三日),隋朝上柱国李光在马邑打败突厥军队。突厥军队又进犯兰州,被隋朝凉州总管贺娄子干在可洛打败。
'15'隋主嫌长安城制度狭小,又宫内多妖异。纳言苏威劝帝迁都,帝以初受命,难之;夜,与威及高共议。明旦,通直散骑庾秀才奏曰:“臣仰观乾象,俯察图记,必有迁都之事。且汉营此城,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愿陛下协天人之心,为迁徙之计。”帝愕然,谓、威曰:“是何神也!”太师李穆亦上表请迁都。帝省表曰:“天道聪明,已有征应;太师人望,复抗此崐请;无不可矣。”丙申,诏高等创造新都于龙首山。以太子左庶子宇文恺有巧思,领营新都副监。恺,忻之弟也。
'15'隋文帝嫌长安宫城的规模狭小,而且宫中经常出现妖妄怪异现象。纳言苏威劝文帝迁都,文帝因为受命登基不久,不宜轻动,因此感到很为难,于是就在夜里与苏威、尚书左仆射高一起商议。第二天早朝,通直散骑常侍庾季才上奏说:“我在昨晚仰头观察天象,又俯身对照察看图记,发现一定要迁移都城。况且从汉朝初年营建此城,至今已八百多年,水质变咸,不再适合饮用。希望陛下上应天意,下顺民心,制定出迁都的计划。”隋文帝很吃惊,对高、苏威说:“这多么灵验啊!”太师李穆也上表请求迁都,文帝看了他的奏疏后说:“天道明察,已经出现了迁都的征兆;太师是人望所归,又上表请求。由此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了。”丙申(二十四日),隋文帝下诏令高等人负责在龙首山一带建造新宫城。因为太子左庶子宇文恺在建筑方面有巧妙的构思,于是任命他担任营建新城的副监。宇文恺是宇文忻的弟弟。
'16'秋,七月,辛未,大赦。
'16'秋季,七月,辛未(二十九日),陈朝大赦天下。
'17'九月,丙午,设无大会于太极殿,舍身及乘舆御服。大赦。
'17'九月,丙午(初五),陈朝在太极殿举行佛教布施天下的无遮大法会,陈后主舍身寺庙并捐献了天子的舆车、衣服,又大赦天下。
'18'丙午,以长沙王叔坚为司空,将军、刺史如故。
'18'丙午(初五),陈朝任命长沙王陈叔坚为司空,他的骠骑将军、扬州刺史职务仍旧。
'19'冬,十月,癸酉,隋太子勇屯兵咸阳以备突厥。
'19'冬季,十月,癸酉(初三),隋朝皇太了杨勇率军驻扎咸阳以防备突厥。
'20'十二月,丙子,隋命新都曰大兴城。
'20'十二月,丙子(初七),隋朝命名新都为大兴城。
'21'乙酉,隋遣沁源公虞庆则屯弘化以备突厥。
'21'乙酉(十六日),隋朝派遣沁源公虞庆则率军驻扎弘化郡以防备突厥。
行军总管达奚长儒将兵二千,与突厥沙钵略可汗遇于周,沙钵略有众十余万,军中大惧。长儒神色慷慨,且战且行,为虏所冲,散而复聚,四面抗拒。转斗三日,昼夜凡十四战,五兵咸尽,士卒以拳殴之,手皆骨见,杀伤万计。虏气稍夺,于是解去。长儒身被五疮,通中者二;其战士死者什八九。诏以长儒为上柱国,余勋回授一子。
隋朝行军总管达奚长儒率军两千人,与突厥沙钵略可汗在周相遇,沙钵略的军队有十万多人,隋军官兵大为恐惧。达奚长儒神色慷慨激昂,率军边战边行,队伍虽多次被突厥军队冲散,但很快又重新聚合,摆开阵势,四面抗拒。隋军转战三日,昼夜与突厥交锋十四战,后来所有的兵器都已用尽,士卒只好用拳头殴打敌人,手都露出了骨头,总共杀伤敌人一万多人。突厥军队士气逐渐丧失,最后解围退走。达奚长儒身上五处受伤,其中重伤两处;部下士卒死伤十分之八九。隋文帝下诏授予达奚长儒为上柱国,并将剩余功勋授予他的一个儿子。
时柱国冯昱屯乙弗泊,兰州总管叱列长叉守临洮,上柱国李崇屯幽州,皆为突厥所败。于是突厥纵兵自木硖、石门两道入寇,武威、天水、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咸尽。
当时隋朝柱国冯昱率军驻扎乙弗泊,兰州总管叱列长叉率军镇守临洮,上柱国李崇率军驻扎幽州,他们都被突厥打败。于是突厥纵兵从木硖、石门分两路入侵,武威、天水、金城、上郡、弘化、延安等郡的牲畜都被劫掠一空。
沙钵略更欲南入,达头不从,引兵而去。长孙晟又说沙钵略之子染干诈告沙钵略曰:“铁勒等反,欲袭其牙。”沙钵略惧,回兵出塞。
沙钵略可汗还想进一步南侵,达头可汗不从,率部退去。长孙晟又游说沙钵略可汗的儿子染干,染干谎报沙钵略说:“铁勒等部族起兵造反,打算袭击您的牙帐。”沙钵略害怕了,于是回兵出塞退去。
'22'隋主既立,待遇梁主,恩礼弥厚。是岁,纳梁主女为晋王妃,又欲以其子尚兰陵公主。由是罢江陵总管,梁主始得专制其国家。'22'隋文帝即位后,对待后梁孝明帝萧岿恩礼更加深厚。这一年,礼聘萧岿的女儿为晋王杨广的妃子,还打算让皇子杨娶兰陵公主为妻。因此废掉监护后梁的江陵总管,萧岿才得以全权统治国家。
长城公上至德元年(癸卯、583)
陈长城公至德元年(癸卯,公元583年)
'1'春,正月,庚子,隋将入新都,大赦。
'1'春季,正月,庚子(初一),隋朝将要迁入新都大兴城,大赦天下。
'2'壬寅,大赦,改元。
'2'壬寅(初三),陈朝大赦天下,改年号为至德。
'3'初,上病创,不能视事,政无大小,皆决于长沙王叔坚,权倾朝廷。叔坚颇骄纵,上由是忌之。都官尚书山阴孔范,中书舍人施文庆,皆恶叔坚而有宠于上,日夕求其短,构之于上。上乃即叔坚骠骑将军本号,用三司之仪,出为江州刺史。以祠部尚书江总为吏部尚书。
'3'当初,陈后主由于受伤,不能处理政事,朝廷的大小政事都由长沙王陈叔坚裁决处理,陈叔坚因此权倾朝廷。陈叔坚十分骄横,因此受到陈后主的猜忌。都官尚书山阴人孔范与中书舍人施文庆都厌恶陈叔坚,并且受到陈后主的宠信,所以他们朝夕寻找陈叔坚的过失,然后向陈后主进谗陷害他。于是陈后主就让陈叔坚以骠骑将军的称号,保留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的待遇,出任江州刺史。又任命祠部尚书江总为吏部尚书。
'4'癸卯,立皇子深为始安王。
'4'癸卯(初四),陈后主封皇子陈深为始安王。
'5'二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5'二月,己巳朔(初一),出现日食。
'6'癸酉,遣兼散骑常侍贺彻等聘于隋。
'6'癸酉(初五),陈朝派遣兼散骑常侍贺彻等人到隋朝聘问。
'7'突厥寇隋北边。
'7'突厥兴兵侵犯隋朝北部边境。
'8'癸巳,葬孝宣皇帝于显宁陵,庙号高宗。
'8'癸巳(二十五日),陈朝葬孝宣皇帝于显宁陵,庙号为高宗。
'9'右卫将军兼中书通事舍人司马申既掌机密,颇作威福,多所谮毁。能候人主颜色,有忤己者,必以微言谮之;附己者,因机进之。是以朝廷内外,皆从风而靡。
'9'陈朝右卫将军兼中书通事舍人司马申掌管机密后,恣意作威作福,经常向陈后主诬谄诽谤别人。他善于观察陈后主的脸色行事,百官大臣如有不顺从自己的,必定进谗言加以诬陷;如有依附于自己的,就会相机加以荐用,因此,朝廷内外随风而倒,莫不奉承巴结司马申。
上欲用侍中、吏部尚书毛喜为仆射,申恶喜强直,言于上曰:“喜,臣之妻兄,高宗时称陛下有酒德,请逐去宫臣,陛下宁忘之邪?”上乃止。
陈后主打算任用侍中、吏部尚书毛喜为尚书仆射,司马申因为不喜欢毛喜的刚强正直,于是对陈后主说:“毛喜是我妻子的哥哥,他在先帝时曾说过陛下酗酒成性的坏话,并请求赶走东宫僚属,陛下难道忘了吗?”陈后主于是作罢。
上创愈,置酒于后殿以自庆,引吏部尚书江总以下展乐赋诗。既醉而命毛喜。于时山陵初毕,喜见之,不怿,欲谏,则上已醉。喜升阶,阳为心疾,仆于阶下,移出省中。上醒,谓江总曰:“我悔召毛喜,彼实无疾,但欲阻我欢宴,非我所为耳。”乃与司马申谋曰:“此人负气,吾欲乞鄱阳兄弟,听其报仇,可乎?”对曰:“彼终不为官用,愿如圣旨。”中书通事舍人北地傅争之曰:“不然。若许报仇,欲置先皇何地?”上曰:”当乞一小郡,勿令见人事耳。”乃以喜为永嘉。内史。
陈后主伤势痊愈,在后殿置办酒席以示庆贺,让吏部尚书江总以下的公卿大臣奏乐赋诗。陈后主酒醉以后,命令毛喜赋诗。当时陈宣帝刚安葬不久,毛喜见陈后主在服丧期间竟如此寻欢作乐,心中很不高兴;他想要起身劝谏,陈后主已醉得不省人事。于是毛喜就在台阶上假装心病发作,倒在阶下,然后被抬出宫中。陈后主酒醒后,对江总说:“我悔不该召毛喜赴宴,他其实并没有病,只是想阻止我设宴欢乐,反对我的作为罢了。”于是和司马申商议道:“崐毛喜负气使性,让我难堪,我想听任他的仇家鄱阳王兄弟为其兄长报仇,可以吗?”司马申回答说:“毛喜终究不会为陛下所用,愿按照陛下说的去做。”中书通事舍人北地人傅争辩说:“不能那样做。如果允许鄱阳王兄弟向毛喜报仇,那末把先皇宣帝置于何地?”陈后主说:“那就把毛喜安置在一个小郡中,不许他再在朝廷参预政事。”于是任命毛喜为永嘉内史。
'10'三月,丙辰,隋迁于新都。
'10'三月,丙奈(十八日),隋朝宫廷迁入新都。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减役者每岁十二番为二十日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周末权酒坊、盐池、盐井,至是皆罢之。
隋朝颁布法令,规定平民百姓二十一岁为成年人,服徭役由每年三十天减为二十天,不服役的纳绢四丈减为二丈。北周末年官府专营酒坊、盐池、盐井的禁令,也全部予以废除。
秘书监牛弘上表,以“典籍屡经丧乱,率多散逸。周氏聚书,仅盈万卷。平齐所得,除其重杂,裁益五千。兴集之期,属膺圣世。为国之本,莫此为先。岂可使之流落私家,不归王府!必须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则异典必臻,观阁工斯积。”隋主从之。丁巳,诏购求遗书于天下,每献书一卷,赉缣一匹。
隋朝秘书监牛弘上表,认为“官府收藏的典籍屡经丧乱,大多散失民间。原北周朝廷收集的典籍,仅有一万多卷。平定北齐时所得到的典籍,除去重复的以外,只增加了五千卷。大规模汇集典籍,理当在圣明之世。治理国家,没有比此事更为重要的了。岂可使典籍长期流落私家,不归官府朝廷所有!因此,必须借助陛下的威令,迫令献书,并给予献书者一定的赏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