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幸福论-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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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持这种观点。
幸福主义、快乐论就是这样认为的。
霍尔巴赫曾明确地说过:“幸福只是连续的快乐。”
①
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快乐与幸福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量的多少。最大的快乐就是幸福。英国经验论哲学家洛克就持这种观点。
他谈到什么是幸福时说:“充其量的幸福就是我们所能享受到的最大的快乐;充其量的苦难就是我们所能遭受的最大的痛苦。至于幸福的最低限度,则是恰好离开一切苦痛的安慰,是人一离开便会使人不安心的当下快乐”。
②弗洛姆也持这种观点。他说:“愉快与幸福无异,唯一的差别是前者指的是单一的活动所带来的喜悦,而后者是全
①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88页。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7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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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与连续的愉快感受。“
①边沁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苦与乐的价值是可以量化、可以计算的。价值大的快乐,就是幸福。
幸福包含着快乐,幸福给人带来快乐。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快乐等同于幸福。
赫拉克利特曾风趣地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末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②
赫拉克利特的意思是很清楚的,即肉体的快感是不能等同于幸福的,因为肉体的快感,并不能深刻地表现人的价值特征。而幸福是人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是人对自身价值得到确证时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是人对生活意义的一种品味。
人有感觉器官、有肉体,当然也就会有对肉体、感官快乐的追求。但是,人对感官快乐的追求,很少像牛吃草料那样,单单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往往是渗透着更为复杂的心理活动,与精神、灵魂的活动交织在一起。其幸福、痛苦,都不在于肉体的乐与苦,而在于灵魂的乐与苦。我们可以以饮酒为例,说明这种情况。
人们饮酒,通常有两种情况:一则是心情好的时候,以酒助兴;二则是心情不好时,借酒浇愁。唐朝诗人杜甫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诗中写道:“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
①弗洛姆:《自为的人》。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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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阳“。杜甫为平定安史之乱而高兴、喜悦,他在此时饮酒,并非为求感官之快乐,而是为表达灵魂之快乐,是心中幸福之情的流露。与此相反的情景也是有的。人有时饮酒,是在经受着人生苦恼时,去寻求感官的刺激,麻木其灵魂的痛苦。
李白在有名的《将进酒》中写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仅从这两句诗看,似乎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可是他把笔一转,又写了下面的话:“但愿长醉不愿醒”。为何愿醉不愿醒,因为他一生很少得志,他的心中很苦闷。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是典型的借酒浇愁,自我麻醉。李白嗜酒如命,多半是因心中郁积着苦闷。然而美酒所带来的口腹之乐,并不能使其心灵快乐,李白并没有从饮酒的快乐中,得到人生的幸福。
感官快乐与灵魂快乐A自古以来人们就意识到有两种类型的快乐,即感官的快乐与灵魂的快乐。这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快乐。
感官的快乐,是外物刺激人的感觉器官引起的快乐。这种快乐是一种生理的快乐,在生活中,大多是身体生理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快乐。饥肠辘辘之人吃到饭菜时,不论饭菜的好坏,他的感觉都是快乐的;口渴的人,喝到水是快乐的;缺乏睡眠的人,足足地睡一觉是快乐的;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没有吃到好饭菜的人,吃一顿美酒佳淆是快乐的;儿童受到父母的抚摩搂抱是快乐的……如果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来划分,满足生理需要与安全需要所带来的快乐,就可称之为感官的快乐。
感官快乐与人的肉体之躯紧密相连,所以人们又把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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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身之快乐或肉体之快乐。吃喝玩乐、声色狗马之乐,都是感官快乐。
灵魂的快乐比较复杂。
如果说感官的快乐是人体之体验,那么灵魂之乐则是人心的感悟,是人的精神世界的需求的满足。
例如,任何一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都希望能被人看得起,都希望获得别人的夸奖,这是人对人格尊严的需求。如果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赞扬,被人看得起,那么一个人的愉悦之情会溢于言表。
再如,人生活在社会上有个如何做人、如何与人正常交往的问题,也有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对待民族国家、如何对待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的问题。
一旦做错了事自己会感到内疚、耻辱;事情做对了,心里会感到踏实、满足,觉得问心无愧,没有什么对不起别人与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的地方。这是道德的需求。
此外,人的生活中还有审美的需求:要有可心的衣服、家具、居室,要欣赏各种文艺节目,阅读文学作品,要种花养鸟。在这些活动中,都能获得心理上、精神上的快乐。
人生还需要有知音,需要有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在危难时能相互支持、相互鼓励的朋友。与知己之友在一起,可以把聚结在心中的郁闷,尽情倒出,求得心中的快乐;或是把最秘密的、最知心的话说出来,相互商量、相互探讨,以求得支持、理解。人生漫漫、处处需要伴侣,需要爱情,需要组成和谐一致的家庭,生儿育女,敬老慈幼、享受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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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人生都有信仰、有理想,有追求功业、追求创造、发挥自己的才能的欲望。理想实现、事业成功、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时,即便个人没有得到什么物质利益,心中也会特别高兴,这是精神的满足所带来的快乐。
……
凡此种种,都是精神的快乐,也就是灵魂的快乐、心之快乐。
心之快乐比身之快乐,要复杂得多。它不像身之快乐只是一种生理反应,由物质刺激所引起。心之快乐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不仅有复杂的情感问题,而且有许多意识、理性问题渗透于其中。诸如理想、道德、信念、人生观、世界观的问题,对于人的精神快乐,都有重要的影响。身之快乐,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而心之快乐,则是只有人才具有的快乐。尽管有一些高等动物也有一些心理现象,有一些情绪反应,但是十分简单。
而那些由理性因素所引起的痛苦与快乐,动物是完全没有的。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心之快乐是比身之快乐要高一个层次的快乐。
身心快乐并非完全是相互割裂的。在人身上,身心快乐经常相互渗透在一起。人的痛苦与快乐比动物要复杂,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身心快乐相互影响、相互渗透。
情感的快乐与理性的快乐A如果仔细区分,在灵魂的快乐中,还可以区分出来情之快乐与理之快乐。
这两种快乐虽然都离不开人的心理活动,但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情感之快乐,是人的情感需求得到满足时的一种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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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
一个儿童,一个人在家里感到孤单,甚至会感到恐惧,因而非常希望大人能陪伴他。大人若能满足他的这种要求,使他的孤独、恐惧的心理得到解除,孩子就十分高兴。男女青年之间,萌发了爱情,但是不知对方是否爱自己。此时,心中是忐忑不安的。一旦对方明白无误地向自己表示了同样的爱心时,双方都会感到十分快乐,那时就成了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在仇人之间,都是怨恨在心。一旦对方遭到祸患,另一方则感到高兴,觉得这是老天爷给自己出了一口恶气。这就是所谓的幸灾乐祸。凡此种种,都是情感方面的快乐。
情绪、情感是一种体验,是主体对于外物的关系或主观态度的体验。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与人的切身需要、利害密切相联。也正是因为这样,它是一种主观体验,是一种主观的态度。
理性的快乐也就是理智的快乐,是人内心深处根据理性判断、选择之后,所得出的合于理性的精神满足感。情是主观的体验,理是人对被认识对象自身的特性、此一事物与彼一事物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情是不平静的,主观直接需要的色彩浓厚,具有一种驱动力;理是冷静的,要从总体上进行比较、权衡,其视野往往超出了一己之得失。理性的快乐往往是深沉的,当它表现出来的时候,可能是情感上的激动、欢乐;但也可能是庄严的崇高的内心体验、是一种内在的含而不露的幸福的潜流,在心中流淌。
情之苦、乐与理之乐、苦的并存A主张快乐就是幸福的人,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幸福就是脱离痛苦。在他们看来,苦乐是不能并存的,幸福之人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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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苦、痛苦之人无幸福。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苦乐并存、幸福与痛苦集于一身的事情并不罕见。比如说,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久病不愈而亡故。在我国北方的一些地方,办这一类丧事时,其家的对联横幅上往往写着“悲和喜”三个字。从情感上讲,老人亡故,后人的心中是悲哀的。几十年的养育之情,从此永别,岂有不悲痛的?
然而从理性、理智上讲,八九十岁的老人,久受病痛之折磨,他们自身在肉体上所遭受的痛苦任何人代替不了。人终有一死,八九十岁,亦是难得之高寿了。寿终正寝,也结束了疾病带来的痛苦。从这个角度讲,高寿老人亡故,无论对于他们本人还是他们的子女,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所以有的地方把这一类丧事,称之为喜丧。
这就是一件苦、乐集于一身的事。苦乐的体验,同时出现在后人的身上。
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过程中,许多志士仁人被反动派杀害了。这些革命烈士留下了许多动人的遗书,其中有很多是写在临刑之前。在遗书中与亲人告别,是何等的痛苦。父母养育之恩未能回报;夫妻之情未能白头到老;养儿育女之责未能尽到。从个人的情感方面而言,死,确实是痛苦之极。然而为了民族的独立;为了人民的解放,个人之死不足惜。用个人的一腔热血报效民族与人民,死而无憾。陈觉烈士在给妻子的遗书中写道:“前日父亲来时我还活着,而他日来时只能看到他的爱儿的尸体了。我想起我死后父母的悲伤,我也不觉流了泪。云!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所以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死又何憾”。当时陈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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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赵云霄,也被反动派关在牢中,死“罪”已定,只是她怀有身孕,推迟行刑。赵云霄在生下孩子一个多月后,也被反动派杀害了。她在给儿子的遗书中,告诉儿子:你的父母是共产党员,到俄国留过学,所以才被杀害。他要儿子继承父母的遗志,不负父母的期望。陈觉、赵云霄烈士在写这遗书时,其情感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可以说是血泪成书。
但在理智上是平静的,认为自己是为人民而死,死而无憾。
对革命的前途是乐观的,认为自己未竟之事业,活着的同志必然能做好。他说“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是说自己为人民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死了心里是踏实的,在道德良心上符合人格的要求,没有为了一己之生而背叛革命事业。他在理智上是自豪的。
上述情况表明,身之苦乐与心之苦乐、情之苦乐与理之苦乐,常常会交织在一起,出现此之苦与彼之乐交叉在一起的情况。我们不能笼而统之谈论快乐与幸福的关系,而应当对复杂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
日本心理学家宫城音弥在其所著的《情感与理性》一书中写道,“既有‘愉快’而不幸的时候,也有痛苦而幸福的时候”。
①他举例说:“同情一个可怜的人时,由于同情而品尝到痛苦,但同时又会品尝到拯救他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