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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火葬-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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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爱。她的脸时时和她自己开玩笑。一会儿,她的小脸板起来,嘴角往下垂着一点,眉头微皱;她是准备着发脾气。一会儿,她的满脸上都是小肉坑儿,很小,很浅,很活动;她是要发笑或唱个声音很小只有她自己知道含着什么意思的歌儿。她的脾气永远没有一定,一天不定变多少回;十分的显示出她是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子。

可是,不管她是怎么善变,在她的心的深处生了根的却是慈善,正直,与正义。最使人畏惧的是她的那黑而厚的头发。当她发怒的时候,那些头发好象忽然拥到脑门上来,象鸷鸟立起的冠缨那样。

在她十七八岁的时候,丁一山已经是她的好朋友。丁一山很听话,她要作什么,一山永远不反对。这时候,他不过是她的伴侣——能够在一处玩耍的伴侣。她好玩,她好出主意,而且是一会儿一个主意。所以她的伴侣必定是个随着她的主意转动的陀螺,而丁一山恰好是这样的青年,就是这样,她还有时候连自己也不准知道为什么就发了脾气,使一山无从捉摸。于是他也就生了气。这种无端的小冲突,使二人能有三四天,或者甚至于一个礼拜不见面。二人都彼此怨恨,都决定永不相见。可是怨恨渐渐的被那些没法完全忘记的甜美的往事所冲淡,于是渐渐的彼此思慕,直到心中象有个虫子咬着似的那样难过。最后,两个人,不知怎样的,又见了面;比往常更加亲热。这样,在玩耍之中,二人的年龄加长,也就慢慢的在玩耍之中添入了爱的成份。

爱的主要滋味是苦的。丁一山不晓得她什么时候需要爱,什么时候想玩耍。她自己也不知道。有时候,她很热烈,颇象要把生命立刻托付给他的样子。有时候她又很冷淡,皱着眉头,很象对自己,对世界,都已厌倦,而想去作尼姑似的;丁一山感到惶惑不安,而不敢问她这种变化是什么意思。等到她最高兴的时候,他大着胆,试着步,去探问。她满面的小肉坑都发着天真的笑意,告诉他:“没有什么意思!”她颇有些聪明,假若她专心学绘画,或音乐,或数学,她必能有相当的成就。可是,她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她爱学什么与不爱学什么,都决定于一时的高兴。她绝定不能学看护,因为她若一高兴,也许一天给病人十次药吃;而不高兴呢,就许三天不管事。她不懂得服从,不受拘束。可是,在这种独立的精神中,她又需要爱——一种应当被解释作母爱友爱恋爱的混合物的爱。这种爱很难大量的生产,相机供应;而一山就时常感到无可形容的痛苦。

梦莲不喜欢林黛玉——太落伍了!可是,她并不反对茶花女。有时候,她极冷淡,而责备一山缺乏热情,她的意思:“我是茶花女,而你,可惜不是阿蒙!”好,他赶紧去学阿蒙;可是她又与别人表示好感,而把阿蒙放在冰窖中。每一个生人,对她,都有一种诱惑力。她不爱金钱,看不起势力,但是,她喜欢时时有新的刺戟。对于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她能为上教他感到她是一见倾心,而同时把老朋友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及至那点新鲜劲儿过去了,她随手的把新朋友扔在垃圾箱里去。因此她有许多朋友,而哪一个是她真正的朋友却很难说。她好象拴在河岸柳树上的一只小艇,老有活水激荡她,但是谁也不能把她冲了走。一山没法不忌妒,没法不质问她,她并不回答。直到问急了,她才说:“这是茶花女的办法!”

“茶花女并没有这种办法!”他含着怒说。

她不再反驳,而只轻蔑的一笑。

在她的许多的朋友中,居然也有刘二狗!一山用了最大的容忍,去讨好于她。但是无论如何他不能容忍刘二狗。

刘二狗是文城最富的一家——按照老郑的说法——“畜生”。他是文城唯一的永远穿着洋服的人。高个子,小眼睛,眼睛老看着自己的皮鞋尖。他的动作,表情,都很象一条大泥鳅——永远慢慢的往泥里钻,仿佛非钻到泥底下去不能甘心。就是坐着的时候,他的身子也象蛆虫或泥鳅那样一刻不停的动;两个小眼偷偷的向左看一下,又向右看一下,很象要偷点东西似的。他的身子蛆式活动,使人看着恶心,总想一下子把他打死才痛快。他的不住的往两边溜的小眼,教人感到不安,象遇见一个惯贼那样。

可是,梦莲也招待他——刘二狗!他有时候在她屋中坐一整天,而且随便的翻动她的东西。一山,凭着过去的经验,不敢干涉她。但是,他又不能与二狗一同坐在那里而不发生冲突。他只好躲开。这不知怎的,惹恼了梦莲。第二天,一山又来看她的时候(二狗早已坐在那里),她一声没哼!轻蔑的一笑,走了出去!

一山心里的火把眼睛都烧红!他不能再忍!他到处去找,找不到她。到第四天上,他才见到她,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啦?”

她毫无表情的回答:“没什么!”

对男人,无论是朋友还是爱人,她都没有表示一般的女人所共有的母性的爱,象问问冷暖或饥饱什么的;她自己需要个母亲,她十岁的时候就失掉了母亲。她对谁都象一个男人对一个男人。可是,她又不是个男人,她到底需要爱。在恋爱之中,她不会疯狂的爱一个人,而把别人挡开。同时,她也不会用一点小的手段,使大家都相安无事。她纯洁,纯洁得象个没有性的人。可是,这种纯洁教一切朋友都找不到“座位”,而彼此乱挤乱闹。她没办法,也不愿去想办法,有时候她只好以一走了之;把自己藏起去,教他们乱闹他们的。因为她纯洁,所以她很勇敢,不拘小节。因为她纯洁,所以她很柔弱,大事不敢随便冒险。她愿意表示出她是个男人,而事实上她是个女人,她表面上很随便,可是她并不浪漫。她有很大的胆量,又有个很软的心肠,而柔软的心肠使她的胆气减少了许多。她愿意对人亲热,无差别的亲热,于是这亲热——平摊在每个人身上——就等于冷淡。谁都得到一些,谁也就都没得到一些什么。她的好心完全白费了。

她的确爱一山。可是她不会用不费什么事的一个眼神或一句话,使他放心。她要对朋友一视同仁;假若一山不明白此理而感到痛苦,就活该!她常期的接到许多情书,而且很喜欢读念它们。在她回答那些情书的时候,她永远不鼓励任何人向她加紧进攻。可是,她回答他们的信,仿佛向他们暗示:“且莫绝望!”她不敢浪漫,她愿意在这些情书中找到一点生活的刺戟。那些富于感情的,夸大的谀赞,使她觉得出自己的重要,而且有点害怕。无危险的惧怕,是很好的一种兴奋剂!

许多人向她求过婚,而每一次求婚都使她感到真正的危险。她马上“收兵”!一山向她求过几次婚,她都不置可否。可是,她并没立刻疏远他。她的确爱他。

一山和二狗打了一架,打得相当的厉害。二狗的小眼旁边加了个青红相间的大包。一山的腮肿上掉了一块肉。二狗带着新添的肉包来向梦莲夸耀,扭着蛆式的身子报告战斗的经过:他很得意自己加了一个肉包,而一山失掉了一块肉。一山没有来看她。她,脸上由红而白,小手哆嗦着,告诉二狗,永远不要再来;而马上去看丁一山。她本能的同情于弱者。

见了面,一山并不提打架的事,而只说他要去从军。他没有提及二狗一个字,好象二狗根本不足道,不存在!这个态度完全征服了她。她答应与他定婚。

举人公不允许他们定婚。梦莲开始感到生活的趣味。不央告,不屈服,她准备宣战。假若不是这个刺激,她也许刚答应了一山,马上就再向他解除婚约。可是,举人公的抗议,使她决定了非如此不可。趣味由定婚移转到战斗上来。结果举人公撤消了抗议。紧跟着,一山来向她辞行。她不懂得如何安慰他鼓励他,而只从院中的枫树上折了一个红叶(正是秋天)

给了他。

一山走后,梦莲感到一种甜美的空虚。定婚不定婚,似乎倒没多大关系。她确实的失去一个可以一同玩的伴儿,他离她很远了,可是她的手指上藏着他给的戒指,觉得她已属于他又不属于他。这很有意思!皱着眉头,她独自徘徊要承认自己是个被拴起来的小猫,又要承认自己还是个极自由的蜻蜓或蝴蝶。这,很有意思!

过了三天,她不愿再享受,或忍受这种虚空的有意思,而开始一天改十几个主意,设法创造一点乐趣。

直到抗日的战争发生,她才真的关切着一山。这并非对一山的生死有什么疑虑;不,她根本没想到过他是可以死的。她关切他,因为她很爱她的国家。她极盼望他打个胜仗,给全民族挣点体面。她开始带着她向来不爱用的真感情给他写信,鼓励他,安慰他;而且告诉他,她自己也愿到前线去服务;虽然她一点也不晓得前线是什么样子,和她自己有什么本事与用处。

十二

梦莲独自在屋里,象牢狱中的一点灯光,虽然是光明,外边的人却看不见。

刘二狗时常来看这个灯光,不为求取光明,而是想把那个美观的小灯台拿到自己的手中。

自从敌人有侵犯文城的消息,刘二狗便成为文城里最活动的人。金钱买不来天才。二狗,虽然家中很富,并没受过什么教育。他不是念书的材料。他的身量随着年龄加高,到十八九岁已经长得很高;可是,他的心与脑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停止了发展。他吃的很多,喝的很多,只是不能消化十三岁以上的心智所能消化的精神食粮。他的伟大的成就,是得过一张初中毕业的证书,而这张证书还是由人情与面子得来的。

别的同学升入了高中;二狗换上了洋服。在他心中,穿洋服与入高中是完全势均力敌的。他没有一点惭愧与不安。金钱也买不来钦崇敬佩。虽然他是阔少,虽然他穿洋服,虽然他身量很高,可是在文城,他老是二狗!且不说那些倔强的老辈们,就是平日与他有些好感的人们,也还在可以教他听见的距离中叫他二狗。有时候,大家为找一点变化,还加上个形容字,把二狗变成二洋狗,因为他老穿洋服。

因此,他养成一种习惯;眼睛老看着自己的鞋尖。他心中经常的燃着一把毒火,他想报复——“有朝一日,你们得叫我二太爷!”他的眼不屑于看人,而只看着自己的鞋尖,一边走一边心中说:“你们都是小蚂蚁,我一脚踏死你们一大群!”地上的虫蚁倒了霉。在他没能消灭文城的人们之前,只要他看见地上有个虫子,就必定把它踩死。

他看中了梦莲。在文城,二狗的父亲与王举人应当是立在同等地位的两位代表人。可是,无论在什么场合,王举人老比刘老者高着一头。刘老者不大识字,而王老者是举人。县立中学举行毕业式,或县中任何的集会,两位老绅士都必出席。可是王举人不是作主席,就是特约的讲演员,而刘老者永远惭愧的,极不安的坐在讲演台上,不哼一声,而只管流汗!

所以,二狗为了洗刷父子二人的耻辱,决定去娶梦莲。她本人就可爱,而她的父亲又是大家所钦敬的举人。娶了她,文城的人们就不敢再用白眼轻视刘家父子了。

他久想和梦莲亲近,可是老不敢大胆的向前迈步。说不清为什么,他有点怕她。庙中的菩萨都很好看,而二狗不敢去爱菩萨。对梦莲,他也有这样的感觉。

可是,他万没想到,梦莲会那么容易接近,他第一次的冒险,就不但没有碰了钉子,而且在她那里坐了整整两个钟头。他后悔没能更早些“伸腿”。假若早下手,他想,他也许已经作了举人公的女婿。他丝毫不认识梦莲。他以为只要她不踢他两脚,便是大功已成。

没有别的特长,他只能摹仿公鸡,把羽毛弄得非常的艳丽。他又作了两套新洋服,颜色顶漂亮,一身绿的,一身花道道的,使人一看就感到点头疼。他的领带,一天要换三遍,颜色与花纹不但使人头疼,而且浑身发冷。

梦莲姑娘永远不抹口红,不烫发,不擦胭脂,不穿鲜艳的衣服。因为她素丽,所以有时候倒愿看别人的身上穿着大红大绿,好象只有这样才使世界上的颜色平均分配,而不至于太偏枯。二狗的花公鸡式的衣服引逗出来她的笑声,二狗的得意是没法形容的。

但是,梦莲并不对他“特别”的亲热。有时候,他打扮得象颜料铺的幌子,而且头上刷了二两多凡士林,得意洋洋的来看她,她只用眼角撩他一下,连半句话都不对他说。她也许是正读着一本书,或者编织着毛线的小手套,她就继续着工作,好象他只是一块石头或一张凳子似的。二狗的身子扭来扭去,象个大蛆,越扭越不是味儿,手心上出了汗。他搭讪着说一两句话,梦莲的眼皮不抬,而他觉到她是瞪他呢。要喝茶,她便只给自己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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