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望书-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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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塔高耸壮观,塔身呈圆柱形,通高44米,底部直径10米,是新疆地区现存最大的古塔,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塔外形古朴,构造独特,工艺精细,塔内既无基石,亦无木料,全部以砖块筑成,外面叠砌成各种花纹,有菱格纹、水波纹等共达15种之多,富有韵律感。塔体于不同方向和高度,筑有14个窗口,塔内有72层台阶的盘道,人们可拾级而上,直达塔顶。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曾五次到吐鲁番,多次造访苏公塔,每一次都有久别重逢的感觉。
苏公塔与近傍紧紧相依的清真寺,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寺院为长方形,寺门朝东,呈尖顶拱形。寺内礼拜正东筑一拱顶大龛,与西面大龛相对,南北两面各有20个拱顶相连。据传苏公塔和清真寺都是清代维吾尔族建筑大师伊布拉音等人设计建造。维族的经典建筑,当代与古代不同,南疆与北疆有异。有一些古建筑可以“修旧如新”,但有一些标志性的“细节”却是万万动不得的。
近来,在当地文物局领导的主持下,对其进行了维修。本来,对古建进行维修是必要的,但却花了大量资金把周围环境作了“现代艺术”处理。一些专家认为,这就未免“太过”,看起来“美观”,实则破坏了原貌,少了历史的真实感和厚重感,也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如修了个彩色大型花式喷水池,还建了个不伦不类的圆柱门,完全改变了原有历史建筑的古朴环境。每一座清真寺都有其源流、派别和历史,令人遗憾的是,对清真寺也没有按原样维修,而是用南疆式样的四方棱柱束腰木柱代替了原来的原木木柱——在上面我们再也读不出其生命的年轮。
二、谁在克隆巴米扬大佛?
2001年早春,在中亚荒凉的巴米扬谷地,腾起了一阵阵烟雾,在剧烈的爆炸声中,两尊举世闻名的大佛被塔利班炸毁。
伊斯教是反对偶像崇拜的。如同西天如轮的落日,佛教在阿富汗早已衰落。但巴米扬大佛作为人类文明的遗产,一直受到保护,旅游业也成为当地的主要产业。巴米扬大佛被彻底破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同声谴责。在大佛毁灭前后揪心的日子,各国文物保护和佛教界人士,也曾热议过如何修复或者复制巴米扬大佛——但最终这些议论都归于沉寂,因为重建工程不但费用巨大,而且易地复制出来的巴米扬立佛,与真实遗存无关,其宗教文化、历史科学价值都不再存在。
从这年7月开始,四川乐山一家公司神秘地赶造巴米扬大佛。地点是在乐山大佛左侧约一公里处的连心山。这家公司为什么不计成本敢于投入?
商业投入需要市场,要有回报。任何人造和仿制的景观,都需要游客的认同。如前些年各地一哄而上的大观园、西游记宫,不少就门可罗雀。但乐山的“巴米扬立佛”却不愁。因为近傍就有一个“寄主”,即世界最大的坐佛乐山大佛,借佛造“佛”,风生水起,甚至无须进行炒作宣传。每天到乐山大佛的游客如云,假如能把一半“吸引”到复制的“巴米扬立佛”上来,也有可观的门票收入。
从东方佛都公园大门进入,有一条小路通往复制现场。施工期间,路口有专人把守,所有游人均被拒绝走近。连心山脚下就是岷江、青衣江、大流河(疑为大渡河,请作者确认)的交汇处。施工一开始,山坡上就被遮得严严实实的,工程显得神神秘秘,就连江上的船工都不清楚立佛是个啥模样。
乐山“巴米扬大佛”的下面山脚边,有一段围墙。翻过围墙才能看到大佛的“克隆”现场。距大佛足下200米远的缓坡上修起了台阶,大佛是在山腰处依山开凿的。巴米扬大佛被炸毁的那些日子里,国际社会试图复制巴米扬大佛的一些设想也见诸报端。这时,乐山市一位领导建议在当地“打造”巴米扬大佛。乐山有世界上最大的坐佛,在乐山大佛脚下的江面上乘船,远远望去,江畔起伏隐隐的山形,还能辨出卧佛的身影,如果最“请来”一尊世界最大的立佛,“借佛生财”,二加一就大于三了。不知是在什么场合,宴请、聚会还是座谈,领导这个想法与老板一拍即合。有钱,说干就干,出资委托四川美术学院有关专家按原比例设计复制巴米扬大佛。
还是说说被冷落了千年的巴米扬大佛吧。
阿富汗中部巴米扬险峻的河谷,是连接中亚东亚的交通要道,自古就是佛教徒朝拜之地。巴米扬大佛依山而凿,一尊凿于公元一世纪,高36。5米,披蓝色袈裟;另一尊凿于公元五世纪,高52。5米。
唐代玄奘法师西行取经,翻过葱岭之后,途经巴米扬河谷,瞻仰了雄伟庄严的佛像,崇敬虔诚。“王城东北山阿有石佛立像,高百四五十尺,金色晃曜,宝饰焕烂。东有伽蓝,此国先王之所建也。伽蓝东有鍮石释迦佛立像,高百余尺,分身别铸造,总合成立。”(唐玄奘:《大唐西域记》)
玄奘是贞观元年,即627年从长安出发的。贞观十九年回国。《大唐西域记》是按照唐太宗的旨意,由玄奘口述、协助译经的辨机纪录完成的。这两尊立佛和寺院,都属“国家寺院”,当时为了建造立佛,阿富汉国王倾尽了国力,用光了国库银两,还演出了国王及妻儿赐舍进寺院,又被群臣赎出的闹剧。这国王有些像南朝的梁武帝。
令人惊异的是,法师有如同神助的超强记忆力和观察力,真是非凡夫俗子可及,对于多年前取经途中经历的往事,仍记得清清楚楚,连佛像的高度几乎都分毫不差。一尊高“百四五十尺”——52米左右,另一尊“高百余尺”——30多米。鍮石即铜矿石,记载中“披蓝色”袈裟的,应是一尊镀铜的大佛,铜金属氧化后呈蓝绿色。——受地形的限制,乐山市要打造的,大约就是这尊低一些的立佛。
复制在技术上不成问题。值得质疑的,是易地克隆巴米扬大佛究竟有多少价值?还有,需要关注的是,遮遮掩掩开凿的“巴米扬立佛”山崖,正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麻浩崖墓的核心区。
麻浩崖墓是汉代乐山人仿生人住宅、凿山为室的墓葬形式,被史学届称为“南安各墓之冠”,建于公元1世纪至4世纪。共有崖墓500多座,宛若一座笔立的山城浮雕。这些崖墓中,文物遗存十分丰富,保存有世界现存最早的佛教石刻造像,真实地反映了汉代西南地区政治经济、生活习俗、建筑和雕刻艺术。1998年,麻浩崖墓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前的1996年,麻浩崖墓与乐山大佛、四川峨眉山一起,共同被列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国家还成立了乐山崖墓博物馆。据《南方周末报道》,1989年,为了保护好这些稀世珍宝,四川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征用崖墓比较集中的明月村740亩土地、林地,作为麻浩崖墓群保护用地。但这些措施并没有很好执行。近年来,对麻浩崖墓的破坏还在一步步加深、升级。1994年,在崖墓的740亩保护用地范围内建设的东方佛都公司,正式对外营业。这家企业先后制作出许多大大小小的佛像,但“佛像公园”游人并不多。2001年初,东方佛都进入了麻浩崖墓的核心区,大肆“打造”37米高的巴米扬立佛,自上而下从头部开凿立佛。施工者主要来自重庆,近百名工人昼夜轮流不停地施工。致使麻浩崖墓保护区遭到了严重破坏。
复制巴米扬大佛工程,一开始就遭到了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的反对。2001年5月、2002年3月,乐山大佛景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向乐山市文化局和乐山市政府递交了报告——《关于东方佛都公司在麻浩崖墓违章施工的情况汇报》和紧急报告。期间,景区管委会还“多次书面及口头制止非法施工”。但这一切都未能使东方佛都打造巴米扬大佛的工程停止下来。向当地政府的反映也如同石沉大海。2001年底,世界银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唐纳德?汉克来到了四川考察,在乐山发现了正在建造的“巴米扬大佛”,十分不解,就此当面向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提出了质疑。
《南方周末》的报道责问,一家公司的违法工程为什么能如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原因显然是,当地政府“对此保持沉默”,既未批准也没有否定。于是有人怀疑,在沉默和回避之中,是不是还有一种默契?在复制工程快要完工时,消息逐渐通过媒体释放出来,这些报道大都是正面肯定和宣传,如乐山大佛又添新景观之类。于是,克隆巴米扬立佛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国家文物局十分重视这一情况。2003年春天,国家文物局一位副局长亲自带队对西藏、四川的几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研。到乐山后,召开了座谈会,与当地政府及文物部门的负责人座谈,交换意见。国家文物局的态度是明确的,认为在乐山大佛边上打造巴米扬立佛性质是严重的,已经对麻浩崖墓与乐山大佛造成了一定影响。
沉默终于打破了。
乐山市一位副书记代表乐山市委、政府表态:仿造“巴米扬大佛”是企业行为,是违法的;“巴米扬大佛”虽然对文物没有造成直接损害,但对景观环境有不良影响;该事件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大佛景区管理体制不完善。事件被曝光后,乐山市委市政府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同时要求新闻单位不炒作,对采访一概不接待;将大佛严密封闭,不对外开放;停止一切附属工程;请文物保护、世界遗产专家现场考察研究论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市政府将依据专家意见做出处理决定;认真学习贯彻文物法,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峨眉山—乐山大佛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一家企业如何能进入乐山大佛地区,而且在保护区内建造了“东方佛都公园”,仿制出数以千计的各地佛像,而且还在麻浩崖墓附近打造了“巴米扬大佛”?——问题的关键,正如乐山的官方意见所说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体制上的问题在哪里,怎样造成的?
原来,东方佛都公司是在市场经济中的大潮中,由乐山市文化部门举办“以景养景”的企业,乐山大佛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的,于是其公司有了进入“大佛景区”的优先。后来虽然经过改制、脱钩等等,但这家公司已经在大佛景区“扎根”,而且取得了一片景区几十年的“经营权”。问题“遗留”下来了,就像父母与孩子虽然已经分家,但你要让搬他出去住,自立门户,不那么容易。
不仅仅是乐山大佛。
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谈薄,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什么称为文化与自然遗产?其核心价值是什么,保护的意义何在?对此许多人不甚了了。
一些景区和古迹,从准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起,就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和宣传包装。其出发点很明确,就是为了拿一块旅游“金牌”,提高知名度,吸引游客。申报成功之后当然要加强开发利用,把投下去的钱赚回来。有的景区花的是银行货款,借债还钱,天经地义。
宣传材料里讲的“双赢”,“开发与保护并重”只是做做表面文章。申报前的评估是一回事,拿到“金牌”后又是一回事。只开发不保护、超负荷利用、不计后果地开发,盲目扩张建景区和服务设施——总之“把蛋糕做大”。事实证明,增设人工化景点和游乐项目,兴建宾馆餐饮店铺一条街等,往往把景点弄得不伦不类。
黄山在皖南的徽州境内。
徽州是一个有着深厚商业与文化积淀的地方。
黄山与徽州的关系,是一个景区与一座城市。就像衡山与衡阳市、泰山与泰安市、西湖与杭州市,以及雁荡山与温州、乐清市,华山与华阴县。
上世纪80年代,徽州撤地之时,终于把黄山市的名称从黄山所在地移到了徽州。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利用黄山来提高徽州的“知名度”?
徽州是不是要改成黄山市,争论进行了10多年,至今还在继续。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中隐含了某些领导以黄山的旅游业“带动”徽州经济发展的初衷。
有的游客从黄山市下火车,却发现阴差阳错,只是黄山市政府所在地屯溪镇,离真正的黄山还有好多路。原来的黄山市改为“黄山区”后,山上与山下被分为了两个县级行政管理部门。
徽州从地图上“消失了”。
是文化、景区与历史定位的迷失?
这几年,专家们一再谈到黄山北海景区的“城市化”问题。
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应该是“山上游,山下住”。由于山上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和山下的黄山区行政上分设,互不隶属。为了使“肥水”不流山下,山上搞了很多宾馆餐饮,为了留住游客,下午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