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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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僧侣除外——对那种前世功德、今生受报的轮回报应观念是很陌生的。除了少数皈依基督教者外,他们不承认死后报应及天堂地狱之说。
耻感在日本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恰如一切看重耻辱的部落或民族一样,其意义在于,任何人都十分注意社会对自己行动的评价。他只需推测别人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并针对别人的判断而调整行动。当每个人按照同一规则玩游戏并相互支援时,日本人就会愉快而轻松地参加。当他们感到这是履行日本的“使命”时,他们就会狂热地参加。当他们试图把自己的道德输出到那些并不通行日本的善行标志的外国时,他们就最易遭受攻击。他们“善良”的“大东亚”使命失败了。许多日本人对中国人和菲律宾人所采取的态度实在感到愤慨。
那些为求学或经商来到美国的日本人,试图在这个道德规律不那么严格的社会生活时,常常痛感他们过去所接受的那种细致周到的教育是个“失败”,这并非受国家主义的感情所驱使。他们感到,日本的道德无法顺利输出,其含义并非一般所谓改变文化对任何人来说都很困难的,而远比这更多。他们感到,日本人适应美国式生活比他们所熟知的中国人、暹罗人要困难得多。在他们看来,日本人的特殊问题在于,他们是靠这样一种微妙的安全感长大的,即只要一切都按规矩行事,就会得到别人承认。看到外国人对这类礼节满不在乎,他们就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千方百计寻找西方人生活中与日本人类似的细微礼节,找不到时,有的非常愤慨,有的则感到愕然。
三岛女士(26)的自传《我的狭岛祖国》,最出色地描写了她在道德规则不甚严格的文化中所感受的体验。她渴望到美国留学,并且说服了她的保守家庭,排除“不愿受恩”的观点,接受美国奖学金,进入了卫斯理学院。她说,老师学生对她都特别亲近,但这却使她很不安。“日本人的共同特点是以操行毫无缺陷而自傲,我这种自傲却受到严重伤害。我不知道在这里该如何行动,周围的环境似乎在嘲笑我以往的训练。我为此而恼恨。除了这种模糊而深刻的恼恨以外,我心中再无其他感情。”她感到自己“似乎是一个从其他行星上掉下来的生物,原有的感觉和情绪在这个世界都用不上。日本式的教养,要求任何动作都要文静,每一句言辞都要符合礼貌,这就使我在当前的环境中极为敏感,十分警觉,以至在社交中茫然不知所措。”她花了二三年的时间才解除紧张状态,开始接受别人的好意。她断定,美国人生活在一种她所谓“优美的亲密感”之中,而“亲密感在我三岁时就被当做不礼貌而扼杀了”(27)。
三岛女士把她在美国结识的日本女孩子和中国女孩子作了比较。她评论说,美国生活对两国姑娘的影响非常不同。中国姑娘“具有的那种沉着风度和社交能力是大多数日本姑娘所缺少的。这些上流的中国姑娘人人都具有近乎皇家的仪表,仿佛她们就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人,使我感到她们是世界上最文雅的人。即使在高度机械与速度的文明中,她们也不为所动,其安详和沉着与日本姑娘的怯懦、拘谨形成强烈对比,显示出社会背景的一些根本差异。”
和许多其他日本人一样,三岛女士感到,好像网球名将参加槌球游戏,出色技艺都用不上了。她感到过去学的东西不能带到新环境里来。她所受过的训练没有用处。美国人用不着那些东西。
日本人一旦接受了美国那种不甚烦琐的行为规则,即便接受的不深,也无法想象他们能够再过日本那种规矩烦苛的生活了。他们把过去的生活有时说成是失去的乐园,有时说成是“桎梏”,有时说成是“牢笼”,有时又说成是盆栽的小树。这棵小松树的根培植在花盆里时,就是一件为精致庭园增添雅趣的艺术品;但一旦移植到地上就不可能再成其为盆栽了。他们已感到再不能成为日本庭园的点缀,再不能适应往昔的要求。他们最尖锐地经历了日本道德的困境。
注释
1 绝对命令:来自德文Katagorischer Imperativ,康德伦理学中的概念,或译作“无上命令”、“无待命令”。指任何时间、地点、条件,都必须遵守的一种行动准则。——译者
2 指《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十二节:“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日译者
3 见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三节:“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人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安置在左边。”——日译者
4 合作派:指向法西斯妥协的投降派。——译者
5 “Gestalt”:出自格式塔心理学(亦称“完形心理学”)。此学派兴起于德国(1912年),强调人的认识中主观结构的作用和经验、行为、感知对象的整体性,运用于学习、设计、治疗等各方面。例如,对“学习”强调“顿悟”,批判流行的“试误”学说。——译者
6 《四十七士物语》:“四十七士”,亦称“赤穗义士”。赤穗在今兵库县。“1703年”:角川《日本史辞典》记作1702年。略云:1701年3月,幕府将军为迎接天皇敕使,指派赤穗藩主浅野长矩为“驰走役”(负责接待)。幕臣吉良义秧(礼式指导役)蓄意陷害,故作错误指导,致使长矩受辱。长矩愤而刺杀义秧,违制,被令“切腹”,其领地被夺。浅野藩家老大石良雄等47名藩士宁愿成为“浪人”,矢志为主复仇,终于成功。其事迹颇类我国史书中的“游侠”。被编成净琉璃(三弦说唱)、歌舞伎、绘画、电影,广泛传布,总名“忠臣藏”。(例如,战前日本著名导演沟口健二所编导的《元禄忠臣藏》等)。赤穗城和大石神社至今每年举行“义士节”等纪念活动。——译者
7 浪人:失去俸禄、脱离主家的武士,亦称“牢人”。——译者
8 家老:江户时代各藩总理藩政职位最高的家臣。——译者
9 据福本日南:《元禄快举录》称:此祷文乃后世所编。此处文字系从英文照译。——日译者
10 这段引文当系出自《小学国语读本(普通科用)》第十册(1937年发行)第二十一课《国法与大慈悲》,但不是原文照引,可能是教师教课用的词句,或英文尽量简译了。——日译者
11 原文为“atomism”。日译本直译作“原子论状态”,这里姑且意译如上。——译者
12 《军人敕谕》:1882年1月4日以天皇赐予军人的特殊形式发布。前言明示:“军队永远由天皇统率”。正文规定:忠节、礼仪、武勇、信义、质素为军人的五德目,其基础是“诚”。——译者
13 《教育敕语》:颁布时间(1890年10月30日)选在“宪法”颁布和议会“开院”之间,以显示其指导地位。《敕语》首先明确“国体之精华”在忠于“皇祖皇宗”。次列儒家伦常德目,强调“重国宪、尊国法”、“义勇奉公”,扶翼“皇运”。各级学校举行“奉读”仪式,设立安放《敕语》的“奉安所”,定时礼拜、“奉读”。——译者
14 指括号内的英文,斜体字为原著者标示着重。——译者
15 此处日译本没有采用原著英译文字,并删去原著中“这是日本官方的正式译文,虽非逐字翻译,却很能表达原意”这句话。日译本系《敕谕》的日文原文:“公道の理非に踏迷ひて、私情の信義を守る。”——译者
16 原文为“尽本分之谓也”(己が分を尽すをぃふなり)。——日译者
17 此段译文是本尼迪克特引自《敕谕》的官方英译本。英文是“If you wish to keep your word and to fulfill your gimu”。本尼迪克特竟不必要地强调了“and”(“又”)一词,从而把“守信义”与“尽义务”对立起来,并在括号中加上了“在私人关系上”这几个字。这是因为她过分拘泥于“义理”和“义务”(忠)的对立,而实际这两者并非经常矛盾。请参阅下文译注。——日译者
18 此处本尼迪克特也是把“诺言”和“义”对立起来加以考虑。——日译者
19 此段敕谕译文,按英文译出,与日译文字稍有出入。——译者
20 如前所注,这里,本尼迪克特把敕谕原文误解为“若知守私约与尽义务不可同时得兼”,因而认为它是前一句话(“为了义理,我不能行义”)的另一种表述方式。——日译者
21 Count Shigenobu Okuma; Fifty Years of New Japan; English version; edited by Mārcus B。 Huish.(大隈重信:《开国五十年史》)英译本,伦敦,1909年,第2卷第37页。
22 铃木大拙(1870—1966):日本禅学家。原名贞太郎,学禅后受称“大拙”。东京帝国大学哲学科学习(曾与西田几多郎同学)。1897年赴美留学12年。归国后历任学习院、东京大学等校讲师、教授。创“东方佛教徒协会”、办《Eastern Buddhist》。应邀在各国讲演,介绍日本佛教和日本文化,影响甚大,1949年授文化勋章。有《全集》32卷、《选集》26卷。——译者
23 美国对日宣战后强制隔离在美日本侨民和移民被强制收容,与外界隔离。参阅译者前言脚注。——译者
24 霍伊尔(Hoyle; Edmund 1672—1769):把惠斯特(一种桥牌游戏)规则系统化,认为不仅玩桥牌,凡事都必须遵守既定规则,按既定的硬性手法行事。——日译者
25 引自《圣经·新约·罗马书》第十二章第二十节:“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日译者(此语颇类“以德报怨则怨自悔消”。——译者)
26 三岛乃婚后夫姓。——日译者
27 Mlishima; Sumie Seo; My Narrow Isle(三岛:《我的狭岛祖国》),1941年,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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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我修养
一种文化的自我修养,在外国观察者看来,似乎说不上有何意义。修养技巧本身是很明白的,但为什么要如此麻烦自己?为什么把自己吊在钩子上?为什么全神贯注于丹田?为什么如此自苦以至一文不花?为什么只集中锻炼一项苦行而对局外人认为确实重要、应当训练的某些冲动却毫不要求克制?尤其是那些在本国从未学过修养技巧的观察者,来到高度信赖修养技巧的国家里,就最容易产生误解。
在美国,自我修养的技巧和传统不甚发达。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若在自己生活中找到了可能实现的目标,在必要时,就会锻炼自己以求达到自己选择的目标。是否进行锻炼取决于他的理想、良心或维伯伦(1)所谓的“职业本能”(an instinct of workmanship)。为了当足球运动员,他可以接受严格的纪律;为了成为一个音乐家或为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他可以放弃一切娱乐。他的良心使他弃绝邪恶和轻率。
但在美国,自我修养不像算术,可以毫不考虑其对特定事例的应用,而仅作为一种技术训练来学习。如果说美国也有人教这种修行,那是欧洲某些教派的领袖或传授印度修炼方法的印度教牧师(swamis)教的。甚至基督教的圣特丽萨(Saint Theresa)或圣胡安(Saint John)(2)所传授及实践的默想和祈祷式的宗教修行,在美国也近于绝迹。
但是日本人却认为,无论是参加中学考试的少年,还是参加剑术比赛的人,或者仅仅是贵族生活者,都要在学习应付考试所必需的特定内容之外,进行自我修养。不管考试成绩多么好,剑术多么高超,也不管你的礼貌如何周到,也必须放下书籍、竹刀或社交活动,进行特殊的修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接受神秘的修炼。但是,即使那些不修炼的日本人也承认自我修养的术语和在实践生活中的地位。各个阶级的日本人都运用普遍流行的那一套有关自我克制的概念来判断自己和他人。
日本人自我修养的概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培养能力,另一类则不仅培养能力,而且要求更高。这第二类,我称之为“圆熟”。(3)在日本,这两者有区别,其目标在于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有不同的根据,并通过不同的外部标志来加以识别。第一类,即培养能力的自我修养,在本书中已叙述不少事例。如那位陆军军官在谈到他的士兵平日演习长达六十小时、中间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