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日子要有技术含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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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绿植都不够好,那我们能怎么办呢?在有关通风对甲醛浓度影响的实验中,给予居室强制通风3个月后,室内的甲醛浓度就会由最初的0。248毫克/立方米降至0。071毫克/立方米,降幅达到了75%。看来开窗通风才是清除甲醛的最便捷有效的手段。
结论:方法部分可行,但效果欠佳。 以竹炭为代表的活性炭物质对甲醛只是吸附不是吸收,这种吸附的不牢固性使得甲醛还可能被释放出来,效果难以保证。吊兰等植物虽然有一定的吸收甲醛的能力,但是其吸收甲醛的量很有限,想有效降低室内的甲醛含量,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虽然这两种方法没有什么坏处,但不要对它们的作用抱以过高的期望。在选择低甲醛含量的装饰材料的基础上,保证居室通风是减少甲醛污染的有效途径。还是多开窗通风吧!
辐射:从电吹风说起
(果壳中名:《电吹风是高辐射的杀手吗?》,作者Albert_JIAO)
家用电吹风是高辐射的杀手吗?“连续三次使用家用电吹风的辐射累积量等于医院照一次X光的辐射量”、“相比也经常在头部附近作业的手机,电吹风杀伤力更大”的描述暴露了造谣者电磁学知识的贫乏。电吹风辐射出的是低频率的电磁场,和X光辐射、手机的射频电磁场在作用方式和安全强度上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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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 家用电吹风竟然是个高辐射的杀手。连续三次使用家用电吹风的辐射累积量等于医院照一次X光的辐射量。而且电吹风主要是吹头发的,长时间近距离作用于头部,刚在网上求证了,相比也经常在头部附近作业的手机,电吹风杀伤力的确更大。
真相: 对于各种家用电器的辐射问题,首先要说的是几条基本的知识:只要电器两端接上了电压,就一定会有电场存在;只要电器中有电流流过,电流周围一定会有磁场存在;而电器中的电压和电流常常是变化的,变化的电场会产生磁场,变化的磁场也会产生电场。所以,家用电器无论大小,不管是电脑、电视、微波炉,还是手电筒一类的“家用电器”,只要和电扯上了关系,使用时都会或多或少地向外辐射出电磁场。
电吹风作为其中的一员,自然也不例外。每次洗完头发后在享受温柔暖风的时候,您可能不会想过,这件小小的电器每秒的耗电量其实是很大的,功率可以达到1000瓦,甚至高过了电冰箱这样的庞然大物的工作功率。作为一件大功率的电器,相比于依靠一块小小的电池以毫瓦级别功率工作的手机,或者相比于工作时大门紧关来屏蔽辐射的微波炉,电吹风工作时辐射出的电磁场强度超出这些“辐射重点嫌疑对象”并不出奇。
可是电吹风辐射出的电磁场强度大一些,并不能说明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就大。此辐射、彼辐射之间各不相同,差别很大。
和拍X光片的不同
首先和X光比较。X光是一种电离性的辐射,而家用电器辐射出的电磁场都是非电离性的辐射。X光辐射类似于核辐射,可以造成人体内细胞的分子键断裂,有致癌的可能,绝对不能小视,运用中对剂量的控制非常重要。而非电离性的辐射却没有这般本领。衡量X光辐射强弱的单位是伦琴,表示身体单位质量接受到的电荷数,而衡量家用电器的辐射强弱通常是电磁场的强度。可以看出,电吹风的辐射量和拍X光片的辐射量之间无法换算,也就无从进行比较。说“连续三次使用家用电吹风的辐射累积量等于医院照一次X光的辐射量”,估计是脑补的结论。退一步说,即便是想就对人体的影响来比较,也因为作用不同而无法比较。
和手机、电脑、微波炉辐射的不同
再具体分下去,虽然电器发出的辐射都属于非电离性的辐射,也大都属于电磁波里的无线电波波段,但是不同电器辐射出的电磁场如果频率不同,还各有差异。对于电吹风来说,使用的是50Hz的交流电,相应的,电吹风周围产生的电磁波频率也是50Hz左右的。而手机发出的用于通信的电磁波频率是在0。8GHz到2GHz的范围内(通信制式不同会有区别,1GHz是10 9 Hz)。微波炉里的微波也大致是这一频率,而电脑CPU里电路工作频率为几GHz,辐射出的电磁场频率大致也在这一范围。单看数量大小,电吹风的辐射频率值比这几个哥们儿低好多。
频率的不同使得它们对人体影响的机理是不一样的。射频的电磁场(也就是手机、微波炉、电脑机箱那一类的)被人体吸收后会转化为体内分子快速运动的能量,快速运动的分子之间产生摩擦而温度升高,微波炉正是利用这种热效应加热食物。这种热效应相比于刚刚说的X光的电离效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需要电磁场能量比较大(比如微波炉内部的电磁场强度),才可以对人体真正造成威胁。但是对于这种热效应,科学界也不敢小视。在用微波炉热食物时,有时会发现食物的内部已经热了,表面却还是凉的。如果电磁场以这样的方式影响人体内部的组织也是很可怕的,所以对于这一频段的电磁场制定了相应的强度标准,一般手机、电脑、微波炉周围的辐射强度都是远远低于安全标准的临界值的。
低频的电磁场(也就是像电吹风一类的)不会有射频的电磁场的那种加热的作用,对人体健康可能的威胁主要在于:低频电场和低频磁场会在人体内产生出或者感应出电流,电流如果足够大,可对神经和肌肉产生刺激。不过要产生这种刺激,电磁场本身的能量要足够大才可以。 综合了各种因素,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制定了包含有射频电磁场和低频电磁场的各个不同频率的无线电波的最大安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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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电吹风辐射的频段和手机、电脑、微波炉辐射的频段的结果如下:
不同的电磁场 安全的最大电场强度(V/m) 安全的最大磁感应强度(μT)
电吹风(50Hz) 5000 100
手机/电脑/微波炉(0。8…2GHz) 39…61 0。13…0。2
可以看出,不同频率的电磁场对人产生危害所需的强度是有很大不同的。电吹风所在的频率与手机微波炉所在的频率就相差巨大,直接拿电吹风的辐射值和手机比较过于简单粗暴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报道中会出现这样的言辞:“据上海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一项数据显示,一台普通家用1000W电吹风,辐射值竟达350毫高斯(等于35μT)。”而事实上,35μT还远低于安全的最大磁感应强度,实在不需要惊慌。
结论:谣言破解。 电吹风的工作功率比较大,可以辐射出比较强的电磁场。但是电吹风的辐射属于低频率的电磁场,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强度比电吹风的辐射强度要大得多。把电吹风说成是高辐射的杀手,更多的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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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白剂:你想衣服更亮吗?
(果壳中名:《蓝月亮与增白剂:躺着也中枪》,作者百鸟,为推测)
“蓝月亮”事件又把我们弄糊涂了:既然荧光增白剂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定性为化学毒物,为什么添加入洗涤用品又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毒和无毒靠什么判断?如果它用在肯德基全家桶里没问题,用来洗衣服是不是也应该同样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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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菜市场的“蘑菇”、“肯德基的纸筒”之后,荧光增白剂的身影又出现在了蓝月亮的洗衣液中。这个听上去“无所不在”的东西,在洗衣液中又要扮演什么角色?
前不久“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状告“蓝月亮”及其代言人杨澜。王海认为,在含有致癌物质的前提下,蓝月亮洗衣液不仅没有标注警示信息,反而还有“安全环保”的标签,还明确说明“婴幼儿衣物、内衣同样适用”,这是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蓝月亮公司则做出回应,认为蓝月亮深层洁净洗衣液(亮白增艳)使用的荧光增白剂为二苯乙烯联苯类CBS…X,是符合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3月12日发布的行业标准《QB/T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中规定的荧光增白剂种类。同时,蓝月亮公司表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化工产品检验站已经出具了该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无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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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状告”蓝月亮“洗衣液,称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有致癌作用。
荧光&增白
来看一下科学家们对荧光增白剂的发现和研究过程吧。上世纪二十年代,研究人员发现了某些物质能够增白的原理:一些双苯环类物质可以吸收紫外波段的光线,而释放出蓝色或蓝紫色的荧光。如果将这类物质施用在白色物体上,物体表面原本不可见的紫外光就能变成可见光释放出来,也就等于增加了物体的光感。
另外,如果白色物体本身有杂质,会呈淡黄色,这种颜色恰好可被淡蓝色荧光遮挡。于是,这些可以吸收紫外光释放可见波段荧光的物质被命名为“荧光增白剂”。
接下来的二三十年中,科学家们都在致力于用有机合成方法制造各种荧光增白剂,目的是让它们的性能更好、性质更稳定。
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各种荧光增白剂开始大规模进入市场,成为纸张、纺织品、塑料制品等白色物质中的常见添加成分。也就是从这时起,洗涤用品中开始加入荧光增白剂,只是那时候还没有洗衣液这样高级的商品。
并未发现对人体有毒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环保浪潮席卷全球,人们开始质疑荧光增白剂的环境影响,也怀疑对人体的安全性。国际上关于荧光增白剂毒理学效应研究的高峰也正是出现在这一时期。然而,令研究人员“遗憾”的是,几种典型的荧光增白剂对各种受试生物都没有显示出明显的毒性。
研究人员从各个角度分析了各种荧光增白剂可能的毒性,包括多大剂量会产生急性毒性;对皮肤和粘膜是否有刺激性;长期接触后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引起过敏;会不会在动物体内蓄积。。。。。。结果是此类物质的急性毒性很小,且摄入后基本完全从体内排出,没有证据显示有刺激性、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过敏性等。
唯一的不良影响是,在注入荧光增白剂同时暴露在210…275纳米波长紫外光下,小鼠体内产生了肿瘤,但这种短波紫外光在自然环境中是无法进入大气层的,也就是说这个研究结果对地球生物没有借鉴意义。
这样的消息对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但对需要研究经费的科研人员却没有帮助,因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荧光增白剂生物效应的研究渐少,更多人转而研究如何提高此类物质的检测水平,分析它们在环境中的分布与降解,以及怎样合成出更容易降解的、对环境危害更小的荧光增白剂。而国际上也普遍接受了此类物质作为纸张、塑料制品、纺织品、衣物洗涤剂等的常规添加物。
很难通过皮肤吸收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各种实验中,有一个特别值得一提。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工业生物检测实验室进行了一系列动物投食实验,在小鼠与恒河猴的食物中,荧光增白剂含量达0。2%,而狗的食物中更高达0。5%。这些动物们每日与这样的食物为伴,长达两年,各种指标却都没有显示出任何异常。测试的四种荧光增白剂中,就包括此次蓝月亮事件的主角二苯乙烯基联苯类物质。而与实验中给动物投加的剂量相比,添加在洗衣液中,又在洗衣过程中稀释近千倍的人的接触剂量,实在是微乎其微。
当然,即便是如此低的毒性,我国仍规定严禁增白剂添加于与食物接触的各类物质中,包括食品包装用纸,所以理论上说,消费者通过食用摄入荧光增白剂的可能性很小,主要是从皮肤途径摄入。由于皮肤表面覆盖有角质层,能严重阻碍真皮层以下各细胞对大分子有机物的吸收能力,因而相比于食用和吸入,大部分物质通过皮肤接触进入人体的难度大得多。更不要说,挂在皮肤上的荧光增白剂随时有被再次洗脱的风险,不可能慢慢等着被吸收。
评价一个物质对人体的毒性风险通常要看三个方面:一是该物质自身及其降解产物的毒性大小;二是人群可能接触到这个物质的剂量大小;三是该物质有没有生物蓄积性,会不会随着不断接触而在人体越积越多。
成分标示并不违规
其实,含增白剂的洗衣液不止蓝月亮一家,超市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