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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网游之众神之巅-第9章

小说: 网游之众神之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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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铠甲?千军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然而更让千军觉得不可思议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那要求就这样,需要多少时间?”

“加急的话4个小时就可以了,先生你先去楼上休息。一共是306金币,材料方面有的东西是实在没法给您打折了,所以给您抹个零,您看可以吗。”

沈默摆摆手,表示钱完全不是问题。“破晓,结账。千军,咱们上楼。”

千军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着骑士从行李袋中拿出一个小袋子,之后从里面数出300枚金币给了店员,之后等着店员给他材料的详细价格表,这是沈默交代一定要拿给他看的。

沈默又招呼了一下千军,千军才慢吞吞的跟这沈默上了楼,满脑子都是刚才破晓拿出的那个袋子,估计有1000多个硬币吧,不过应该不会都是金币吧?不会吧?300金币,我开始游戏到现在赚的也没有这么多啊!如果知道他们这么有钱,刚才龙鳞公会一定动手了吧,一定的啊!怪不得不用学圣盾术,这铠甲坏了就买呗!这才是真·土豪啊!

对于普通玩家来说,真是一分钱压倒英雄汉,像千军这种开服到现在赚到300左右金的已经算是不错了,住需要钱,吃需要钱,买装备需要钱,修装备需要钱,而打怪卖材料的钱有的时候还不够修一次装备的。像沈默和破晓这种拿着安格烈家族给的钱肆意挥霍的土豪,千军是第一次见到,估计整个寒冬城也就他们两个玩家可以这么玩了。

“先说好,我可没有300金币给你们。”千军一坐下就对沈默说。

“没事,这个钱不用你出,任务完成后你帮我办件事就行。”

千军听到不用他出钱马上心里一松,不用出钱就行。“什么事,哥你说,只要我能办到,就一定给你办到。”

沈默喝了口店里给的饮品,对千军说:“绯红之森有夜狼你知道吧?你的能力应该比较克制它们,这样,趁着我们清完狗头人,绯红之森的怪物比较少,你帮我弄100个夜狼左眼。”

“就这些?”千军有点不了解,这点事随便找人就能做,而且有个100金币就解决了。

沈默看着一脸疑惑的千军,笑着说:“就这些。”

千军可能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事,看着沈默的眼睛。“大哥,以后我就和你混了,以后你让我往东我不往西,你让我上天我不入地。刀山火海,肝脑涂地”

看着千军一脸的正经,沈默不由的笑出了声,“如果有大型公会的人知道300金币就能让你肝脑涂地,估计都会疯掉。”

沈默喝了口水压了压自己的笑意。

“你知不知道技能精通代表着什么?这么和你说吧,和我一起的那个骑士算是安格烈家族的人,他的技能都是有人给指导的,也只有两个精通级的,你的四个技能,两个精通两个通悟,而且开服才4个多月。如果让大型公会知道了,别说300金币,3000金币他们也舍得出。”

沈默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大个子,不知道自己这样告诉他他的价值会不会影响接下来的任务。但是,就这样埋没一个人才沈默还是做不到的,在漫步云端的时候,沈默就是负责招人的,像这种玩家他见的多了。不知道自己价值的时候一口一个哥,知道了以后拽的跟大爷似的。

沈默之所以告诉他,一是沈默不是一个为了自身利益就舍得牺牲他人利益的人,二是沈默觉得千军不是这样的人。

“如果是公会拿钱让我加入,我也不会直接加入的。”千军反应过来后没有改变语气,依旧是很正经的对沈默说。

“我在你眼睛里看到了值得我这样说的东西。”

沈默听完却有点蒙了,自己眼睛里有什么吗?

“真诚与善意。”

千军说完又回归到了那种大大咧咧的嘴脸,而沈默却陷到了回忆里面。

“知道为什么安排你去招人吗?不光是因为你的观察力,因为你眼里有别人没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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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行 中二的技能
“都呆着干什么,点东西啊,这里消费超过100金币不是送一顿饭的吗?”
这时候破晓拿着一张长长的牛皮纸样子的东西上来了,只看见两个人在哪里大眼瞪小眼。
沈默伸手接过破晓递过来的清单,没有着急去看清单,而是问破晓。“破晓,你觉的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破晓也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问题确实是有点突然。
“怎么说呢,有点自大,但不会表现出来,平时很客套,但是对朋友就不这样。很宽厚善良的人吧。”说完破晓抽了一下鼻子,像这种评论人的事他没少干过,不过那都是对员工,而不是对朋友。
沈默还是在思考,他整个思想都回到了刚加入漫步云端的那个时候,那时候的他只是普通成员,云帝也只是一个团长,但是那个时候云帝与他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变强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发现自己的长处并强化它,一种是发现自己的短处并修复它。如果说前一种是增加你正面的攻击,那么后一种就是增加你后背的防御。不过现在你只需要加强攻击就够了,因为你的背后有我们。”
“发现长处,强化它?”
“对,要先找到塔。那么小默你认为你的长处是什么呢?”
“观察力。”
“不止这些,你比你想象的要强大。”
沈默还记得那时会长揉揉自己的头发,像是大人在看自己的孩子。会长一直强调,只是公会的公会终将散掉,只有公会成员都把公会当做是自己的家,公会才会一直的存在下去,而会长他们也一直是这个做的。从为了公会牺牲的初任会长“战神”步杀到放弃自身成就全身心投入公会的“云帝”云中君,漫步云端一直是一个家族一样的公会。
“比我,想象的要强大。”
沈默端起饮品,看着自己液面上的倒影。
“我想,我应该明白了,我最强大的东西。”沈默像是一个困在一所屋子里的囚徒,一直在窗口盼望阳光,直到今天才发现手中的钥匙。
想明白了之后的沈默开始看手中的清单,这是每回在这买东西沈默都会做的事。因为这也是很重要的信息。
吃过饭,沈默一行三人便租了辆马车赶往绯红之森。马车上,破晓还在和千军讨论刚才那顿饭千军到底吃了多少金币的食物,一盘接一盘的要,破晓确定自己看见那个管事的脸都绿了。
其实破晓和沈默一样,在陌生人面前装出一副略带冷酷的样子,私下里其实十分随和。破晓是因为自己的职业原因,你总不能让一个董事长整天嘻嘻哈哈的吧。至于沈默,就不得而知了。
经过一天一夜的车程,三人终于是来到了绯红之森的边缘,让马车自己返航之后,破晓拿出自己的骑士剑,挥舞了几下。但是看见千军从自己的护手中掏出来一对一人高的双盾后,就不再挥舞那把骑士剑了。
作为投入了那么多钱的装备,千军的双盾虽然不是配套的套装,却也算是一对小极品。
【名称:精致的黑铁护盾(黑铁)】
【类型:盾牌】
【品质:精良】
【防御力:白银三阶】
【简介:千锤百炼的盾牌,似乎加入了一些不知名的金属,显得异常坚韧。】
【名称:古老的狮心盾(黑铁)】
【类型:盾牌】
【品质:精良】
【防御力:黑铁一阶】
【能力:盾击成功率增加20%,盾击攻击力增加20%】
【简介:狮心国盾铠战士的标准装备,不过已经很古老了,里面蕴藏的魔力几乎已经消失殆尽。】
两个盾牌都十分的巨大,千军吧做好的铠甲穿上,之后把左手从上边伸进狮心盾的握手处,像拿拳刃一样的拿起来,另一只手把黑铁盾提在自己面前,明显的一攻一守,护住了自己的重要部位。
身上的铠甲并没有阻碍他的活动,新做的铠甲没有把他整个人包起来,而是自在前胸和后心有一部分金属制品,其他部位都是用皮革和不知名拉条链接起来,看上去有点粗制滥造。但是穿着这件铠甲的千军知道,这件铠甲很适合他,既能起到防御的作用,也没有影响他的活动性。
【名称:定制铠甲6232(黑铁)】
【类型:半身甲】
【品质:精良】
【防御力:精铁部位:白银二阶,皮革部位:黑铁二阶,其他部位:无】
【简介:定制的铠甲,“有来有回”制造。】
在这就是定制铠甲的好处,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玩家自己的实力。
三人向着最近的一个据点走去,在快到的时候,沈默示意大家停下来,之后闭起双眼,嘴里念到:“我并不想白袍沾染鲜血,我并不想灵魂得到停歇。但如果需要我站在人前,我也有战斗的信念!”说完睁眼前走一步,身上亮起白光。
白光闪过,沈默的身上多了一副铠甲,从头环到战靴,连手套都有。铠甲上刻满了看不懂的符文和图案,整个铠甲看起来很轻薄,而且完美的覆盖了牧师袍。沈默自己也没想到战斗姿态这个技能不是直接提升自己的属性,而是以这样的形式提升战斗能力,看起来他穿了一身铠甲,但是沈默根本感觉不到铠甲的存在,而且浑身好像处于一种法阵之中,速度有很大的提高。
第一次使用技能成功的时候确实把沈默吓坏了,这种没有重量的铠甲有没有用沈默心里也没底。不过现在沈默已经知道了,铠甲的防御力类似黑铁一阶装备的防御力,但是没有太高的耐久。
沈默做完这一切之后摆摆手让两人跟上,千军俯身在破晓耳边问:“牧师技能发动条件都这么中二吗?”
破晓露出一个不知如何是好的表情说:“怎么说呢,正常来说直接发动技能就行,沈默刚才说的是创造这个技能的牧师第一次参加战斗时说过的话,沈默认为这样有助于增加技能成功率。”
“那效果呢?”
“目前看来很有效,至少他这样做以后没有失败过了。”
沈默回头看着小声嘀咕的二人。
“我的头环有增加听力的作用,你们用不着背着我说。而且这也没什么,白银级的技能对我来说还是太勉强了点,能成功的放出来就不错了,中二不中二以我现在的实力还没办法考虑。”
沈默说完叹了口气,没法考虑是没法考虑,但是这中二的羞耻程度沈默自己也有点受不了。小时候看那些动画片里主角变身的时候觉得蛮帅的啊,怎么轮到自己就中二了呢?果然是老了吗,童心不在啊。
沈默在自己脑子里吐槽千军肯定是听不到的,他只认为沈默是那种追求实际而不在乎外表的人,心里对沈默的尊敬又高了一层。
友善,对人真诚,能力强大,而且很有钱。这样的东家上那找去?千军已经决定了,以后就跟着沈默混了。
为什么不是跟着破晓混?因为能明显的看出来,这两个人的团队是以沈默的意志为主的,虽然很多的事情都是破晓出面,但是在做决定的时候,骑士总是听沈默的话。
或许破晓自己都没有发现这一点,这么多日子的接触下来,自己已经习惯了什么事都有沈默去处理,自己只要做好沈默安排的事就好了。这种信赖的养成十分的难,而一旦养成,再想让他消失就更难了。这除了沈默的个人魅力以外,也有破晓习惯相信别人的因素在。
“到了,准备战斗。”沈默左手两指一点,抽出一把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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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行 第一个据点
狗头人的据点是一个都是凹型的地理位置,如果有敌人攻进来了,可以很快的包围住敌人,虽然这样的地理位置很难找,但是天然的没有,人工的弄起来却很简单。
沈默一行三人并没有飞翔或者攻坚的能力,只能选择从正路直接攻进去。
千军一马当先,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右手的盾牌斜向上的举起,防止从远处射来的暗箭攻击到自己。不过他似乎是想多了,狗头人们一直到他们三人来到据点入口前,都没有发现他们。
白天的时候狗头人的敏锐性实在是太差了。沈默跟在千军后面,指挥着千军的前进路线,在无声无息的放倒了两个门口守卫后,其余的狗头人终于是感觉到了陌生人的气息,纷纷行动了起来。
“我还以为可以这样一路潜伏过去,果然没那么好的事。”破晓一面发着牢骚,一面将斗气注入手中的骑士剑。
手中的骑士剑随着破晓斗气的注入慢慢的亮起红色的光芒,越来越亮,后来直接转化为红色的火焰,在一片绿色的,阴暗的森林中格外刺眼。
“斗气?”千军对破晓的能力感到了不解,从破晓的骑士剑规格来看,明显是圣殿的样式绝对没错,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圣殿预备骑士,可是他却放出了斗气。
且不说斗气是白银阶段才有的技能,圣殿骑士也是根本不用斗气的,圣殿骑士和牧师一样是依靠信仰值来兑换物品和能力,属于神系的体制。而斗气是除圣殿骑士和恶灵骑士外的其他骑士或者战士才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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