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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徐霞客游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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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饭于僧之千手观音殿。乃北下街衢,淖泥没胫小腿,一里,入南门,经四牌坊,城中阛闠与城东河市并盛。又一里,经桂府王城东,又一里,至郡衙西,又一里,出北门,遂北登石鼓山。山在临蒸驿之后,武侯庙之东,湘江在其南,蒸江在其北,山由其间度脉,东突成峰,前为禹碑享,大禹《七十二字碑》在焉。
其刻较前所摹望日亭碑差古,而漶漫模糊殊甚,字形与译文亦颇有异者。其后为崇业堂,再上,宣圣殿中峙焉。殿后高阁甚畅,下名回澜堂,上名大观楼。
西瞰度脊,平临衡城,与回雁南北相对,蒸、湘夹其左右,近出窗槛之下,惟东面合流处则在其后,不能全括。然三面所凭掔同牵,近而万家烟市,三水帆墙,湘江自南,蒸江自西,耒江自东南。远而岳云岭树,披映层叠,虽书院之宏伟,不及〔吉安〕白鹭大观,地则名贤乐育之区,而兼滕王、黄鹤滕王阁、黄鹤楼之胜,韩文公、朱晦庵、张南轩讲学之所。
非白鹭之所得侔矣。楼后为七贤祠,祠后为生生阁。阁东向,下瞰二江蒸、湘。合流于前,耒水北入于二里外,与大观楼东西易向。盖大观踞山顶,收南北西三面之奇,而此则东尽二水同流之胜者也。又东为合江亭,其址较下而临流愈近。亭南崖侧,一隙高五尺,如合掌东向,侧肩入,中容二人,是为朱陵涧后门。求所谓“六尺鼓”不可得,亭下濒水有二石如竖婢碑,岂即遇乱辄鸣者耶?自登大观楼,正对落照,见黑云衔日,复有雨兆。下楼,践泥泞冒黑过青草桥,东北二里入绿竹庵。晚餐既毕,飓风怒号,达旦甫止,雨复潇潇下矣。
衡州城东面濒湘,通四门,余北西南三面鼎峙,而北为蒸水所夹。其城甚狭,盖南舒而北削云。北城外,则青草桥跨蒸水上,此桥又谓之韩桥,谓昌黎公过而始建者。
然文献无征,今人但有草桥之称而已。
而石鼓山界其间焉。盖城之南,回雁当其上,泻城之北,石鼓砥其下流,而潇、湘循其东面,自城南抵城北,于是一合蒸,始东转西南来,再合耒焉。
蒸水者,由湘之西岸入,其发源于邵阳县耶姜山,东北流经衡阳北界,会唐夫、衡西三洞诸水,又东流抵望日坳为黄沙湾,出青草桥而合于石鼓东。一名草江,以青草桥故。
一名沙江,以黄沙湾故。谓之蒸者,以水气加蒸也。舟由青草桥入,百里而达水福,又八十里而抵长乐。
耒水者,由湘之东岸入,其源发于郴州之耒山,西北流经永兴、耒阳界。又有郴江发源于郴之黄岑山,白豹水发源于永兴之白豹山,资兴水发源于钴鉧泉,俱与耒水会。又西抵湖东寺,至耒口而合于回雁塔之南。
舟向郴州、宜章者,俱由此入,过岭,下武水,入广之浈江。
来雁塔者,衡州下流第二重水口山也。石鼓从州城东北特起垂江,为第一重;雁塔又峙于蒸水之东、耒水之北,为第二重。其来脉自岣嵝转大海岭,度青山坳,下望日坳,东南为桃花冲,即绿竹、华严诸庵所附丽高下者。
又南濒江,即为雁塔,与石鼓夹峙蒸江之左右焉。
衡州之脉,南自回雁峰而北尽于石鼓,盖邵阳、常宁之间迤逦而来,东南界于湘,西北界于蒸,南岳岣嵝诸峰,乃其下流回环之脉,非同条共贯者。
徐灵期谓南岳周回八百里,回雁为首,岳麓为足,遂以回雁为七十二峰之一,是盖未经孟公坳,不知衡山之起于双髻也。若岳麓诸峰磅礴处,其支委固远矣。
初二日早起,欲入城,并游城南花药山。
雨势不止,遂返天母庵。
庵在修竹中,有乔松一株当户,其外层冈回绕,竹树森郁,俱在窗槛之下,前池浸绿,仰色垂痕,后坂帏红,桃花吐艳。
原名桃花冲。
风雨中春光忽逗,而泥屐未周,不能无开云之望。下午,滂沱弥甚,乃拥炉瀹yuè煮茗,兀坐竟日。
初三日寒甚,而地泞天阴,顾仆病作,仍拥炉庵中,作《上封寺募文》。中夜风声复作,达旦仍(未)止雨。
初四日雨,拥炉庵中,作完初上人《白石山精舍引》。
初五日峭寒,酿雨。
令顾仆往河街城东濒湘之街,市肆所集。
觅永州船,余拥炉书《上封疏》、《精舍引》,作《书怀诗》呈瑞光。
初六日雨止,泞甚。
入城拜乡人金祥甫,因出河街。
抵暮返,雨复霏霏。
金乃江城金斗垣子,随桂府分封至此。其弟以荆溪壶开肆东华门府墙下。
初七日上午开霁。
静闻同顾仆复往河街更定永州舡。
余先循庵东入桂花园。
乃桂府新构〔庆桂堂地〕,为赏桂之所。
〔前列丹桂三株,皆耸干参天,接荫蔽日。其北宝珠茶五株,虽不及桂之高大,亦郁森殊匹。〕又东为桃花源。
〔西自华严、天母二庵来,南北俱高岗夹峙,中层叠为池,池两旁依冈分坞,皆梵宫绀宇佛寺之别称,诸藩阉宦官亭榭,错出其间。〕桃花源之上即桃花冲,乃岭坳也。
其南之最高处新结两亭,一曰停云,又曰望江,一曰望湖,在无忧庵后修竹间。时登眺已久,乃还饭绿竹庵。复与完初再上停云,从其北逾桃花冲坳,其东冈夹成池,越池而上,即来雁塔矣。塔前为双练堂,西对石鼓,返眺蒸、湘交会,亦甚胜也。塔之南,下临湘江,有巨楼可凭眺,惜已倾圮。楼之东即为耒江北入之口,时日光已晶朗,岳云江树,尽献真形。乃趣催促完初觅守塔僧,开扃开门而登塔,历五层。四眺诸峰,北惟衡岳最高,其次则西之雨母山,又次则西北之大海岭,其余皆冈陇高下,无甚峥嵘,而东南二方,固豁然无际矣。
〔湘水自回雁北注城东,至石鼓合蒸,遂东转,经塔下。东合耒水北去,三水曲折,不及长江一望无尽,而纡回殊足恋也。〕眺望久之,恐静闻觅舟已还,遂归询之,则舟之行尚在二日后也。是日颇见日影山光,入更复雨。
按雨母山在府城西一百里,乃回雁与衡城来脉,兹望之若四五十里外者,岂非雨母,乃伊山耶?
恐伊山又无此峻耳。
《志》曰:“伊山在府西三十五里,乃桓伊读书处。”而雨母则大舜巡狩所经,亦云云阜。余苦久雨,望之不胜曲水之想。
初八日晨起雨歇,抵午有日光,遂入城,经桂府前。
府在城之中,圆亘城半,朱垣碧瓦,新丽殊甚。前坊标曰“夹辅亲潢”,正门曰“端礼”。前峙二狮,其色纯白,云来自耒河内百里。其地初无此石,建府时忽开得二石笋,俱高丈五,莹白如一,遂以为狮云。仍出南门,一里,由回雁之麓又西一里,入花药山。山不甚高,即回雁之西转回环而下府城者。
诸峰如展翅舒翼,四拱成坞,寺当其中,若在围城之内,弘敞宽阔为一方之冠。盖城北之桃花冲,俱静室星联,而城南之花药山,则丛林独峙者也。寺名报恩光孝禅寺。寺后悬级直上,山顶为紫云宫,则道院也。其地高耸,可以四眺。还寺,遇锡僧觉空,兴道人。其来后余,而先至此。因少憩方丈,观宋徽宗弟表文。其弟法名琼俊,弃玉牒指皇权而游云水。时知府卢景魁之子移酌入寺,为琼俊所辱,卢收之狱中,潜书此表,令狱卒王祐入奏,徽宗为之斩景魁而官封官王祐。 其表文与徽宗之御札如此,寺僧以为宗门一盛事。然表中称衡州为邢州,御札斩景魁,即改邢为衡,且以王祐为衡守。其说甚俚鄙俗,恐寺中捏造而成,非当时之实迹也。出寺,由城西过大西门、小西门,城外俱巨塘环饶,阛闠连络。共七里,东北过草桥,又二里,入绿竹庵,已薄暮矣。是日雨已霁,迨中夜,雨声复作潺潺,达旦而不止。
初九日雨势不止,促静闻与顾仆移行李舟中,而余坐待庵中。将午,雨中别瑞光,过草桥,循城东过瞻岳、潇湘、柴埠三门,入舟。候同舟者,因复入城,市鱼肉笋米诸物。
大鱼每二三月水至衡山县放子,土人俱于城东江岸以布兜围其沫,养为雨苗,以大艑贩至各省,皆其地所产也。
过午出城,则舟以下客移他所矣。
与顾仆携物匍匐雨中,循江而上,过铁楼及回雁峰下,泊舟已尽而竟不得舟。乃觅小舟,顺流复觅而下,得之于铁楼外,盖静闻先守视于舟,舟移既不为阻,舟泊复不为觇chān观测,听我辈之呼棹而过,杂众舟中竟不一应,遂致往返也,是日雨不止,舟亦泊不行。
初十日夜雨达旦。
初涉潇湘指今湖南境内,遂得身历此景,亦不以为恶。上午,雨渐止。迨暮,客至,雨散始解维即船缆。
五里,泊于水府庙之下。
十一日五更复闻雨声,天明渐霁。二十五里,南上钩栏滩,衡南首滩也,江深流缩,势不甚汹涌。转而西,又五里为东阳渡,其北岸为琉璃厂,乃桂府烧造之窑也。又西二十里为车江,或作汊江。
其北数里外即云母山。乃折而东南行,十里为云集潭,有小山在东岸。已复南转,十里为新塘站,旧有驿,今废。
又六里,泊于新塘站上流之对涯。同舟者为衡郡艾行可、石瑶庭,艾为桂府礼生司仪、执事,而石本苏人,居此已三代矣。
其时日有余照,而其处止有谷舟二只,遂依之泊。
已而,同上水者又五六舟,亦随泊焉。其涯上本无村落,余念石与前舱所搭徽人俱惯游江湖,而艾又本郡人,其行止余可无参与,乃听其泊。迨暮,月色颇明。余念入春以来尚未见月,及入舟前晚,则潇湘夜雨,此夕则湘浦月明,两夕之间,各擅一胜,为之跃然。已而忽闻岸上涯边有啼号声,若幼童,又若妇女,更余不止。众舟寂然,皆不敢问。余闻之不能寐,枕上方作诗怜之,有“箫管孤舟悲赤壁,琵琶两袖湿青衫”之句,又有“滩惊回雁天方一,月叫杜鹃更已三”等句。然亦止虑有诈局,俟怜而纳之,即有尾其后以挟诈者,不虞其为盗也。迨二鼓,静闻心不能忍,因小解涉水登岸,静闻戒律甚严,一吐一解,必俟登涯,不入于水。
呼而诘之,则童子也,年十四五,尚未受全发,诡言出王阉之门,年甫十二,王善酗酒,操大杖,故欲走避。静闻劝其归,且厚抚之,彼竟卧涯侧。比静闻登舟未久,则群盗喊杀入舟,火炬刀剑交丛而下。
余时未寐,急从卧板下取匣中游资移之。越艾舱。欲从舟尾赴水,而舟尾贼方挥剑斫尾门,不得出,乃力掀篷隙,莽投之江中,复走卧处,觅衣披之。静闻、顾仆与艾、石主仆,或赤身,或拥被,俱逼聚一处。
贼前从中舱,后破后门,前后刀戟乱戳,无不以赤体受之者。余念必为盗执,所持䌷同“绸”衣不便,乃并弃之。各跪而请命,贼戳不已,遂一涌掀篷入水。入水余最后,足为竹纤所绊,竟同篷倒翻而下,首先及江底,耳鼻灌水一口,急踊而起。幸水浅止及腰,乃逆流行江中,得邻舟间避而至,遂跃入其中。时水浸寒甚,邻客以舟人被盖余,而卧其舟,溯流而上三四里,泊于香炉山,盖已隔江矣。还望所劫舟,火光赫然,群盗齐喊一声为号而去。已而同泊诸舟俱移泊而来,有言南京相公身被四创者,余闻之暗笑其言之妄。且幸乱刃交戟之下,赤身其间,独一创不及,此实天幸。惟静闻、顾奴不知其处,然亦以为一滚入水,得免虎口,资囊可无计矣。但张侯宗琏所著《南程续记》一帙zhì一套书,乃其手笔,其家珍藏二百余年,而一入余手,遂罹此厄,能不抚膺气愤痛苦!其时舟人父子亦俱被戳,哀号于邻舟。他舟又有石瑶庭及艾仆与顾仆,俱为盗戳,赤身而来,与余同被卧,始知所谓被四创者,乃余仆也。前舱五徽人俱木客,亦有二人在邻舟,其三人不知何处。而余舱尚不见静闻,后舱则艾行可与其友曾姓者,亦无问处。余时卧稠人中,顾仆呻吟甚,余念行囊虽焚劫无遗,而所投匣资或在江底可觅。但恐天明为见者取去,欲昧爽即行,而身无寸丝,何以就岸。
是晚初月甚明,及盗至,已阴云四布,迨晓,雨复霏霏。
十二日邻舟客戴姓者,甚怜余,从身分里衣、单裤各一以畀余。
余周身无一物,摸髻中犹存银耳挖一事,余素不用髻簪,此行至吴门,念二十年前从闽前返钱塘江浒,腰缠已尽,得髻中簪一枝,夹其半酬饭,以其半觅舆,乃达昭庆金心月房。此行因换耳挖一事,一以绾发,一以备不时之需。
及此堕江,幸有此物,发得不散。
艾行可披发而行,遂至不救。
一物虽微,亦天也。遂以酬之,匆匆问其姓名而别。时顾仆赤身无蔽,余乃以所畀裤与之,而自著其里衣,然仅及腰而止。旁舟子又以衲破衣一幅畀予,用蔽其前,乃登涯。涯犹在湘之北东岸,乃循岸北行。时同登者余及顾仆,石与艾仆并二徽客,共六人一行,俱若囚鬼。
晓风砭骨,砂砾裂足,行不能前,止不能已。四里,天渐明,望所焚劫舟在隔江,上下诸舟,见诸人形状,俱不肯渡,哀号再三,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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