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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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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的农业、手工业经济,由省(市)、县的计划部门根据典型调查、推算,作出比较可靠的估算性计划。

(4)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经济成分、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事业、不同的工作水平,应当有不同的要求。目前对于中央各部所属的国营企业,要求做出比较完整的全面计划;对于地方国营企业,其计划只要求几项主要指标;对于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社,其计划应更简化;对私人资本主义工业,要求省(市)估计其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对个体手工业,只要求省(市)估计其总产值;对个体农业,则只能规定方向性的控制指标。

(5)国民经济计划,基本上按照中央主管部门及地区两个系统进行编制,再由国家计委进行综合并编制全国计划。中央主管部和地区两个编制计划的系统,各有侧重。

(6)年度计划确定后,中央各部、大区、省(市)及其所属各级计划部门,均应制定季度计划(只限于国营、合作社和公私合营的工业、商业、交通运输计划)。

(7)全国的国民经济计划编制程序为:自上而下颁发控制数字与指标,自下而上编制计划草案,再自上而下批准下达计划。

(8)计划确定以后,在下列情况下,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可对计划进行部分的修改或调整:(1)发现潜力可以超额完成计划而又适合国民经济需要;(2)政府规定新的任务或对某种需要发生未能预料的重大改变;(3)国外大宗订货不能按期到达而影响其完成任务;(4)根据政府决定,企业领导系统有所改变;(5)其他特殊重大原因,必须修改计划。【贺氏藏书·刘大海精校】

1953年7月,国家计委先后邀请了各大区有关同志,就计划工作、地方工业及物资调拨等问题座谈,听取意见和讨论办法。经过讨论和研究,8月13日,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召集各大区、省、市以及中央有关各部的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系统谈了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年度计划的编制问题,李富春针对1953年计划编制中存在因要求过高过急而导致的表格太多,内容复杂,时间急促缺点,提出在编制1954年计划时,实行以下两项改进:(1)简化计划表格和指标。1953年,中央各部共填表160张,大区和省市填表97张,1954年则分别为144张和50张;(2)修改编制程序。

第一,增加一道程序,即在中央发布控制数字前,要求各地先提一次对控制数字的建议;笫二,受向苏联订货计划影响(必须于8月份前向苏联提供下一个年度订货单),改变过去先编生产计划,再编商品、物资分配、交通运输计划,最后编劳动成本和财务计划的顺序,先编物资供应和订货计划。

1953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按时编好1954年度计划的通知》,转发了国家计委11月5日提出的《对各部各地区迅速编制1954年计划的几点意见》。

以1954年年度计划为例,中央各部的计划表格112张,指标1804个。主要是重工业、基本建设方面的任务;地方计划表格49张,指标650个,主要是农业、地方工业、地方交通、文教卫生等方面的任务,反映了以中央集中管理为主的计划管理体制。

1954年8月3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委关于1953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1954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总结了编制1953年年度计划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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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55年年度计划的编制

1954年9月20日至10月5日,国家计委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会议。会议讨论了1955年计划控制数字、发展地方工业的方针以及与制定计划有关的问题。国家计委估计1954年农业因遭受特大水灾会有较大幅度的减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晌工业的发展速度和市场供应,因此对1955年的计划控制数字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农业生产,以弥补水灾造成的损失,因此1955年粮食计划达到3700亿斤,棉花达到2928万担,分别比1954年增长72%和19。5%;二是估计1954年农业减产会对1955年工业增长产生较大影响,将1955年工业总产值增长计划定为12。4%,低于五年计划每年平均15。5%的增长速度。1955年1月6日至2月8日,国家计委召开第二次全国省(市计划会议。这次会议鉴于1954年农业因水灾完不成计划已成定局,确定1955年的计划方针是:全国平衡、统筹安排、增产节约、重点建设。会议针对农业生产赶不上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情况,确定在集中主要力量建设重工业的同时,要积极而可靠地增加农业生产。对于上述的第一次计划会议确定的粮棉增产指标,会议又略作调整:

粮食产量调高为3722亿斤,棉花产量则调低为2803万担。1955年4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李富春《关于第二次全国省市计划会议的总结报告》,但是认为会议提出的1955年粮棉增产计划指标过高,将其调整为:粮食3608亿斤,棉花2606万担。中共中央还强调指出:农业增产速庋的迟缓是我国目前整个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要求全党全国人民克服这方面的弱点。

195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国家计委党组提出的1955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同意国家计委党组《关于195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基本情况和1955年国民经济计划中几个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1955年的计划特点是农业增长速度高,工业增长速度低,基本建设任务大,财政收支与商品供应相当紧张。1955年计划指标为:工农业总产值为1090亿元,比1954年增长7%;其中工业总产值为444亿元,比1954年增长77%。这个速度低于前两年也低于五年计划草案所规定的工业平均增长速度。至于粮棉产量,则基本维持中共中央4月2日规定的数字:粮食为36086亿斤,棉花为2606,6万担。中共中央还要求各部门和各地区迅速将计划下达到基层单位,切实执行。鉴于厂矿企业及人事单位人浮于事、浪费严重,中共中央认为1955年计划增加职工的数字过大,因而这一部分计划暂不批准,要求各部和各省重新编制劳动计划。

1955年6月25日,国家计委向中央提出《关于重编1955年度劳动计划(草案)的报告》。这个重新编制的劳动计划规定:1955年的职工入数将比1954年增加271万人,较原计划减少459万人(如扣除其中私营工业转为公私合营和国营商业吸收的私营批发商从业人员数,则比1954年实际增加5万人)。8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计划。

四、1956年年度计划的编制

1955年10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指示》,批准了国家计委拟定的控制数字。鉴于1955年有些部门可能达不到一五计划所规定的当年水平(如纺织部、轻工业部、铁道部、商业部),中共中央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在编制1956年度计划草案的时候……在全国平衡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高计划的各种指标,并在计划确定以后,争取计划的实现。加上受批判右倾保守主义影响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鼓舞,1956年度计划的增长指标是比较高的。

1956年2月22日,国家计委向中共中央报送《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说: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是在国民经济全面高涨的新情况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右倾保守主义、计划既要积极又要可靠的指示和提前完成五年计划的精神编制的。

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内容为:(1)工业总产值357亿元,比1955年增长19。7%,已经达到五年计划的1957年水平。(2)农业总产值比1955年增长93%;其中粮食3989亿斤,增长84%,棉花3556万担,增长17%。(3)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735亿元,比1955年增长70。6%,当年要完成五年计划总投资额的35%左右。

铁路运输增长99%;内河运输增长36。2%;海上运输增长24。2%;汽车运输增长35。4%;邮电函件增长11。5%。(5)社会事业零售总额477亿元,比1955年增长17。4%。(6)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企业和国家机关、文教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总数1782万人,比1955年增长82万人。(7)高等学校招生183万人,在校学生达到万人,比1955年增长39。1%。3月份,国务院批准了上述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应该说,上述计划是一个比较满的计划。但是,1956年3月以后,受年初热潮的影响,计划刚确定下达,国家计委就决定根据形势变化,各部门和地方可以补报计划。结果有些部门和地方补报了计划,有些部门和地方没有补报计划,国家计委没有能把补充材料编出计划。

五、1957年年度计划的编制

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是一五时期编制最好的年度计划。1956年5月19日,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出《关于1956年度计划的修改问题和编制1957年计划控制数字的进度安排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鉴于几年来我国的年度计划编制时间较晚和下达时间较迟,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安排,为了使1957年庋国民经济计划能够提前上报和下达,国家计委编制1957年度控制数字工作拟从1956年5月份开始。

1956年10月18日,国家经委向国务院提出《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执行情况的估计和对1957年度计划控制数字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为了保证一五划的胜利完成并为二五计划打下较好的基础,必须把目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适当地加以解决,增加生产,厉行节约,适当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建设。1957年计划控制数字为:工业生产比1956年增长17。4%,其中生产资料增长21。3%,消费资料增长13。9%;农业总产值比1956年增长8%,其中粮食增长72%,棉花增长13。1%。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二中全会,会议讨论了1957年国民经济建设方针和计划控制数字。12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编制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指示》,《指示》要求:各部门、各省市应该根据党的二中全会关于增产节约的精神和1957年度计划控制数字,统一安排1957年第一季度的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同时立即编制1957年度计划草案。

1957年7月15日,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提交的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革案。根据这个计划,1957年度各项指标安排如下:(1)工业总产值为亿元,比1956年增长45%,其中生产资料增长8%,生活消费资料增长11%。(2)农业总产值为6115亿元,比1956年增长47%,其中粮食增长47%,棉花增长(3)基本建设投资额为111亿元,仅为1956年的79。4%。(4)铁路货运量比1956年增长4%货物周转量增长51%。(5)社会购买力约为4732亿元,比1956年增长18%。(6)职工总数为2226万人,比1956年减少约14万人,但是职工工资总额为1412亿元,则比1956年增长94%虽然1957年计划是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编制的第一个年度计划,但是受反冒进的鼓励,在编制计划时,一方面党和计划机构接受了前四年的经验教训,特别是1956年冒进导致的短缺和紧运行,认识到综合平衡的重要性,并且计划管理工作有了基础;另一方面,受苏联揭盖子影响,我们初步认识到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正在探索自己的建设道路,因此1957年的计划比较符合实际,计划完成得也比较好。

由于经过1956年的大干快上,一五计划完全有把握宪成,因此,为了消除1956年的经济过热,总的来说,除农业外,1957年的计划指标订得比较低,工业总产值仅比1956年增长48%,基本建设投资比1956年还减少20亿元,社会购买力比上年增长

·4。地方计划和部门计划的编制

地方、部门和企业计划的编制,大体上分两个系统:一个系统是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中央各部做计划,同时将计划抄送大区、省、市,以便大区、省、市进行检查和监督。另一个系统是地方,地方管理的国营企事业单位,由省、市编制计划,大区审查汇总。其中关于地方工业、手工业、私人工业,以及地方管理的公私合营工业由大区综合后报送国家计委作全国性的综合;农业、商业、文教、地方的交通事业等计划,除报送国家计委外,同时抄送中央有关各部分别综合,经各部综合后再报国家计委作全国性的综合。

一、地方计划的编制

地方计划是指由地方政府编制的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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