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仁义无双(1)兰陵老人欣赏的目光再次落在雨墨身上,雨墨却对他的目光很难接受,大绝真人没有受伤之前的目光同样凌厉,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兰陵老人的目光却彷佛能够看穿一个人,雨墨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马上就觉得这样很丢人,于是又向前踏了一步。 兰陵老人露出淡淡的笑容说道:「雨墨,把大绝道友交给我,我带你们回悬空岛。」 雨墨看向大绝真人,大绝真人点头说道:「兰陵前辈盛情邀请,却之不恭。」 兰陵老人不悦的说道:「你我平辈论交,哪里来的前辈之说? 太不洒脱。」 散仙之中这种不顾辈分差别平辈论交的人大有人在,兰陵老人也受了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大绝真人威名虽盛,实际的年纪也不超过五百岁,而兰陵老人已经修道将近两千年,按照年纪算起来,大绝真人的祖师爷和兰陵老人平辈论交才算合理。...
第一章我是“给力芬” 此刻,林安然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就在昨晚之前他还在家中睡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大房间里。一看这房间里的布置,就知道是个男人的卧室,很乱,墙上还贴满了NBA传奇巨星的海报。 脑子里一团乱麻,有好多莫名其妙的信息进入脑袋,全是别人的记忆。随着这些记忆不断进入大脑,林安然的心情却慢慢变了。从震惊,到不可思议再到,一丝窃喜。原来自己穿越了,还附身到了别人的身上,这人不是别人。居然是现在美国大名鼎鼎的全美第一大学生,NBA选秀状元的热门人选——布雷克?格里芬。 这让林安然怎能不窃喜,他原来就是一个被人收养的普通人,从学校毕业后,原本想找个好工作,回报收养他的老奶奶,奈何现实太残酷,屡屡碰壁后,因为学历不够,只能呆在一个工厂里,天天剪袜子。格里芬,林安然怎么会不认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林安然就酷爱篮球。虽然打的是后卫的位置,但是对NBA里当下的一些...
关于【倾墨倾城】系列的碎碎念【倾墨倾城】系列文暂出三本,分别名为《倾墨倾城之笨贼苏落》、《倾墨倾城之魅姬妖娆》、《倾墨倾城之杀手无恋》。 因为我们的整个系列是他站首发状态,并且《妖娆》和《苏落》还是那个网站的签约作者,所以为了避免违约状况的发生,不能将文发到新浪来。 某菲没有与任何网站签约,所以还是很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看到我的文,并且关注我们整个系列。【倾墨倾城】亟待大家的支持~! 【倾墨倾城】是2009年末,一个不容错过的系列文,比起一般的系列文,其中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定会让你们看起来觉得更有意思哒。 不多说了,送上《杀手无恋》,希望走过路过的亲能多多【收藏】+【推荐】,让更多的人知道某菲的存在,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这个系列~...
流尘往生 序 黑夜如魔,暗云往生,百鬼夜行,魍魉魑魅。 黑夜暗不见星点光芒,仿佛吞噬一切的魔鬼。然而突然见,西方,一缕火光冲破的大地,直燃烧到暗空天际,横扫整个天空,仿佛是鲜血点燃的烈火!然而转瞬却消失了,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黑夜归寂。 惊涛拍岸,临海的高崖上,冷风狂舞。 …… 深暗的颜色,滴答滴答,一滴滴坠下,最后粉身碎骨在冰冷的地面。 “呵……输了吗……”寂寥而凄清的崖上,忽然传来这样一声幽幽低语。似嘲讽,似叹惋。声音低沉而动听,流转着低柔音迷的恍惚迷醉。 风骤起。 黑色的长风衣被凛冽的夜风吹得飞扬起来,发出砂纸交磨的沙沙声。双臂环胸,居高临下,看着西方那被战火硝烟沾染的夜空,男子的嘴角有些讽刺地牵起一个冰冷的弧度,俊美而冰冷的容颜如同摄人的影魅。几乎让人有不容置信其存在的错觉!...
第一章 天山宋徽宗宣和十二年,玉门。 此地在北宋时属西夏国境,再往西五、六百里地,顺着唐时的丝绸之路行进,便是楼兰、碎叶、高昌等中亚各城国,向北去便是天山。此处地形多为沙漠戈壁,又兼之气候寒冷,一年里又有多半年的黄沙天气,是以方圆几百里都是地势荒凉,人烟稀少。 由玉门关向西,不到七十里处有个小村镇,说是村镇,其实不过几十户人家和店铺。因此地离玉门关不远,所以来往人均称此地做玉门寨。一条宽大官道穿镇而过,直通西北,几条支路纵横交错,南北相连。官道两侧立着两排尚未抽枝的枯树。 路边尚未开冻,冷风刮过,吹得人面皮生疼。此时已是三月初时节,正值初春,天气已开始转暖,长江以南等地早已是人面桃花,春雨纷纷的时节,但因此地地处西北,地形高且无山岭阻隔,北方冷气长驱直入,盘旋于此,是以这里的节气比起中原东京汴梁等处,至少要迟上月余,和江南苏浙等地相比,甚至要差上两、三个月之...
叮玲玲……叮玲玲……山坳处转出十数飞骑,暴风骤雨般的铁蹄飞溅起官道上薄薄的积雪,正初春融雪,东风里夹着彻骨的阴寒。蒙古马虽体形矮小但耐力绵长,最胜任草原是的长途奔袭。然而此刻急驰而过的蒙古马步子已显现疲软之态,马嘴里喷吐出一道道沉重的气雾。马背上众劲装大汉脸上尽是青灰色的倦容,可是众大汉手中的马鞭依然急速挥舞,转瞬间十数飞骑便已消失在漫天碎雪的官道尽头。约半盏茶的光境,才刚刚回恢宁静的山坳口又传出一串串刺耳的马玲声,只见又是一式胯骑家古马的劲装大汉急转而出,领头是一名年约三十的男人,焦黄的面孔上挂着一抹横蛮冷厉。“方大人,要不在前面稍歇一会吧,咱兄弟们都一天一夜没合过眼了。”跟在身后的一名黄脸大汉急挥两鞭子赶上领头那男人询问说。...
初见时,胜男是冷酷杀手,举手之间、收割人命,你死我活的生存规则。他说:你已经杀了两个,无谓赶尽杀绝;她说:今日我不杀他,异日他可能杀我。他们是来自两个世界的动物,他心里是满满的信任和热情,她心里是无边的疏离和仇恨。胜男真算不上恶女,她的恶被最大程度的降低到“恶作剧”的程度,一碗百鸟朝凤汤,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想整蛊的那个人喝的眉飞色舞,混然无事……也许就因为他的单纯的信任才最快的降低了她的防备,她明媚的微笑,大声告诉他:你要记好了,我叫厉胜男。那时候,少年不知道,这个名字将永远的铭刻在他心中,一生之痛。她对他特别的蛮横无理,她无数次说你答应我的,难道你要反悔?其实,她只是想他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总有一点特别之处吧,你不对我好,我会多么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