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回忆躺在价值一百多万的宝马的靠椅上,喝着啤酒,望着步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特别是那一对对的情侣,凌天宇一丝苦笑。看到受伤的绑着绷带的手,看到车前那个嘴角扬起一丝丝幸福滋味笑的女孩,再看看自己,凌天宇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自己的女友被自己一个多年的兄弟给抢走了,而且,兄弟抱着自己女友离开时,说的一段话,让凌天宇怔了一下,“天宇,你以为我真的是跟你做朋友,做兄弟吗?不可能,我邱飞扬不可能跟从你。我靠近你,是因为彭玉,你的女友,哦不,现在是我的女友,哈哈哈。” 那一刻,凌天宇,傻了,呆了,说着“为什么?为什么”,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灰暗的,是肮脏的,不值得他留恋。(我擦你个OO)于是,就在那转瞬间,他恢复了过来,双眼慢慢的含有了血丝,连接着眼球中心那个黑点,明眼人会发现血丝里居然有褐色,黑色,紫色,再加上血红色,有4种颜色,煞是恐怖。...
第一章 一个喷嚏的穿越【大言情//.dayanqing. 我的随身书包】“阿嚏…”一个声震天地的喷嚏从赤金国茶楼里传出。同时,杨寸心刚喝进口里的一口茶猛地喷出,喷了面前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一脸。“你放什么屁?”公子哥当场就翻脸了,一边扯着袖子擦脸,一边怒骂道。杨寸心感觉一阵眼花缭乱,头脑发昏,然后,眼前的景象变成了古色古香,疑似茶楼的东西。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面前这像猴一般跳来跳去的家伙又是谁?他还清楚的记得,前一刻,他明明还在黑巷子里打劫。遇到了一个上好货色的小妞,正想爽一把,但莫名其妙的鼻子发痒,打了一个很响的喷嚏,之后,眼前就一阵模糊,然后就到了这里了!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开什么国际玩笑?...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不知是哪位大儒,在游历西北大漠时,不禁满心的感慨,吟出了这一句名传千古的诗句,这一句诗,无疑是对大漠最好的写照了。不过这一日的大漠,与往常相比,似乎显得有所不同。西北大漠中,一处边陲小镇上,小镇名叫会宁镇,镇外,是无尽的狂沙飞舞,带着亘古以来的桀骜,誓要将这苍天都卷翻一般,尽情的发泄着千古不变的绵绵恨意。而镇内的景象,简直不能让人置信,竟是一处活生生的人间地狱,肉眼所见之处,房屋楼墙被肆虐不堪暂且不说,街道之上一片杂乱姑且不论,但道上那无数的死尸便容不得人不多看一眼了,只见一眼望过去,竟全是身穿各色衣物的男女老少一片片的横倒在地,而在其身旁处,猩红的鲜血缓缓流淌,与其他处汇去,似要汇聚成流一般,而在半空之中,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息漫天飞散,将整座城池似乎都映成了血红色。...
此时正值气候极佳,万里晴空,茂盛树林如海一般,奈何望眼欲穿,不着边际。.26dd林之大,竟无人迹,是乎野林。此林并非恶林,仅是偏远而已。茂林中,正有两人在穿梭,他们着装不凡,优雅得体,超凡脱俗。晓得面貌,似是兄弟,大者或居十七八岁,小者方胜十一二岁。兄长奇俊无比,酷冷非常,却对与自己同行的弟弟关怀有致,怜爱有佳。弱弟可心惹人怜爱,梅须逊雪三分白,肌肤胜雪,雪中透红霞,丝丝润润,如若喝仙泉,饮天露者,毫无凡俗之气。大眼睛有意无意盯着哥哥瞧,笑容似有若无,极是甜蜜,显然对哥哥极是依赖,敬佩。“哥哥,三天路途,在这儿歇息歇息,我实在走不动了。”云天双脚一颤,青草若席,顺势一坐,就地半躺着,两脚反复轮流伸舒收缩,借以缓解途中疲劳。...
(一)时光停留在一九七二年九月,毛主席与尼克松会晤后不久。夜色沉寂在燎红天安门前,看似平常淡垢、却隐着黎光波动!行人稀少,却不知前人辉煌成就,不晓未来方向何从……故事开始了!朗朗秋月,风高气爽!家中气氛淡淡,毛主席伏笔沉思……?以祖辈传下的国人智慧,是否可以强大国力、构筑和谐社会、和谐世界梦?这刻停留了;因出现一种怪异之事!一道金光从窗外射进,光芒柔和、显得温馨!他放下笔,向光芒走去,跨进光圈内,却以经到了武当山遇真宫!遇真宫内金光万丈,大殿中央就是真人张三丰真身金像,毛主席举目赏观,才知自己以到了武当山!他为自己来途而心生疑惑;暗自感叹……!一老道人引美国总统尼克松、苏联总理勃列日涅夫至;毛主席见两伟人微惊!这是中国国境,他二总理怎么密在此出现?...
1-纷争叮叮叮!叮!叮叮! 荒草路上人影晃动,刀剑并举,定是武林中人又起争斗。夕阳斜斜地挂在树梢,金色的光芒映出树顶黑色的鸟窝。归巢的乌鸦惧怕树下翻卷的人影、灰尘,始终不敢靠近,盘旋良久,呀的一声向数丈外灰色夜影里的茅屋投去。 突然刀剑声骤急,刀如车轮般不透风地向持剑的蓝衣汉子猛攻,那汉子手忙脚乱,似已不敌,接一刀退一步,退一步骂一句:“好贼婆……贼婆娘!哎哟!”衣衫一下被斩去一截,被风吹入乱草之中。占了上风的中年妇人见状更是极力进逼,一言不发,每一刀都是既快且狠,堪堪取了那人性命,可惜都被他竭力躲过,心中不禁渐增躁怒,手中刀却是越来越快了。蓝衣汉子奋力架开一刀,身形急退,沉声道:“贼婆,且慢!有人来……”妇人怒道:“姓吴的,休要再想诡计,今日若不取了你的狗命,老娘便到菩衣庵剃了头发,永不见人!”手中刀更是不停,疾风骤雨般向姓吴的身上招呼。...
一袭红衣,如墨般的长发,即使身受重伤风采依旧不减,魏冰擦拭了下嘴边的血,她盯着眼前的几个陌生人,突然大笑了起来。 “可笑啊可笑,枉为我自诩聪明,却是瞎了双眼为这样的男人掏心掏肺,如今却换来这样的局面,只可惜我没有那个能力取了那个男人的狗命,不过拉上他所有的子嗣陪着我去死也算是值得了。”魏冰指尖轻轻摩挲着手上的鞭子,这条鞭子从她有记忆开始就一直伴随她,而现在她灵根被毁,得罪的人又太多,苍天之下,已经没了她的容身之地,唯独身边还有这条鞭子陪着她。 也罢,死亡并不可怕,这个世界总归也没有个人会在乎自己的,更何况她废掉了陆天的下半身,纵使他是天才又如何,却将其费尽一生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纵使娇妻成群又如何,他却再也没法行房了,也该满足了。...
唉,要是可以回头,我一定不会,不会……星空由无数个星域构成而,每个星域又是每时每刻运动的,自然而然产生了碰撞。由此产生时间和空间的波动,时间层面由于时间轴的延续性,时间波动产生时间隧道,通俗的讲就是穿越,然而单纯的时间隧道并不能让生物体完整穿越,又会造成转世、重生、附体、甚至化为记忆碎片。单纯的空间波动由于空间的稳定性形成虫洞链接多个相距甚远的地域,短距的就是瞬移。这是一片混乱的星域,具体是怎么来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自从有了文献记载以来,唯一不被记载的那就是战争,对,战争!每时每刻都未停止,混乱都不足形容这里。和平在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不单单战争往往一个普通的灾难都可以让某些超级势力一夜灰飞。...
这是在4个小时后,赵乐终于相信自己穿越了,并且到了不知名的大陆或者时空,因为这个地方实在是太诡异了,自己的手机显示已经快中午12点了,天空中的太阳,或者说类太阳还没有升到头顶,才升至离地平线45度。 更诡异的是,刚刚在车上明明是冬天,但现在的温度却达到20几度,自己穿在外面的羽绒服已经挂在手臂上了,自己满头是汗。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自己迷路了,迷失在一片密林中...... 赵乐是个孤儿,是一个农村的、上过一个不太出名的大学的、没有钱的孤儿。父母去世的比一般家庭早,赵乐记得清楚的是在高中的时候家好像一下子失去了。 没有了父母对自己关心鼓励,亲人在父母相继去世后也失去了联系,留给自己的是一个老屋,几亩地和一些不多的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