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丽莎来到这个特区的时候是一个秋天,丽莎在北方最美好的季节南下来到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当长途车停下时,丽莎拎着她那精致的小包从车厢里下来,她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里的阳光太耀眼了,四处都是明晃晃的,不仅海面反射着阳光高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也反射着阳光,阳光在这里成了无处不在的东西,-切的一切都是明晃晃的,丽莎下了车就被阳光逼得躲在一家小铺里。她从小铺往外看街道,只见宽阔的街道上是穿流不息的车辆,而在阳光下行走的行人则步履匆匆,丽莎想在阳光这只巨眼里看这些匆匆行走的人群大约仿佛如昆虫般渺小。就是在丽莎看来这些行走的人群也全部呈现一种无可奈何的状况,阳光仿佛在逼迫着他们煎熬着他们,他们被阳光照射得通体透明,身体的一点点可怜的水分在无可奈何地蒸发……...
作品相关1>生活中的白血病女孩我上高中的时候,我们中学有一个很出色的姓石的语文老师,他的课很受学生的欢迎。他有一个很可爱的女儿,那时她在上初中,是她们班上的尖子生,写得一手好文章(在当时应该称之为作文)。当时她的班主任就曾经及其乐观的说“这是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她的父母自然也为这个女儿而高兴。但是不幸就在她即将高考的前半年发生了,她在一次学校例行的体检中被检查出有白血病,最初她的父母并不相信这样的事实。因为在一次普通的体检上,弄错是经常的事情。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这么优秀,这么可爱的女儿怎么会得白血病呢?消息一传出,整个学校都在为她祈祷,大家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大家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大约过了一周时间,新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事实就是事实,她的父母沉默了,整个学校沉默了。...
男主角:龙毅女主角:陶筱筠文案龙毅身为搬家公司的龙头兼搬运工,大大小小的伤总是难免; 但晕倒……这麽丢脸的事,一辈子一次都嫌太多! 可这丫头怎麽说都跟了他好些年,为什麽还摸不清他的脾性? 也不想想他是为了她才受伤的,居然还好意思捧着肚子蹲在路边狂笑?! 所以他决定给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一点color see see, 谁教她胆敢挑衅他「男人的自尊」—— 原本打算搬进公司员工宿舍的陶筱筠, 怎麽也没料到,自己居然会意外住进了龙哥的家! 甚至还得在这段期间当龙哥的免费女佣!? 基於给他好看的报复心态,她绝对会「尽责」的工作, 让他後悔自己下了这个错误的决定! 於是在同居的第一天,她就立刻展开恶作剧大作战……...
楔子西门家是以花街生意崛起、发达,现今由四大少合力接掌这事业。所谓花街,是令许多女人伤心、恨得牙痒痒的地方,但却是男人的天堂,赌尝酒家……只要能将男人口袋掏空的生意尽在此,男人总对这里流连忘返,即使一掷千金、甚至身败名裂都在所不惜。西门澈,西门大少,在花街专营酒类生意,表面上他专卖酒,实际上他什么都卖,而且在他手上没有卖不掉的东西,他自己则是最爱中外古今的骨董。西门深,西门二少,在花街开赌场,但他却是最恨赌,因为从小到大逢赌必输,连最简单的剪刀、石头、布都能让他输掉身上的裤子。西门洌,西门三少,拥有一身好武艺,十几个大汉都无法靠近他的身体,专门训练打手、保镳,不管出租或是外借,口碑一级棒!...
羽嫣胖妹的魔咒云磊从来不知道,温柔也是一种负担。不过是一时好心情,顺手替眼前的胖妞解个小危,竟换来她自作多情的一味认为他是个大好人,甚至——自己对她有意思?!不拒绝她,并非代表他的本性温和没脾气──而是他需要一个傀儡,为他挡去不必要的麻烦……一旦失恋千万别以吃东西来发泄满心的沮丧!落子鸳就是深受其害的受害者之一,变胖后的自己,不但处处惹人嫌,就连昔日好友见了面也认不出她来。也许是上天怜悯,竟让半年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白马王子,再度出现在她面前,还温柔的替她化解难堪的场面──所以她决定变回从前的窈窕,只要能让他多看自己一眼……楔子灰蒙蒙的天际响起几声闷雷,紧接着马上下起倾盆大雨,街上的行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滂沱大雨吓得抱头风窜,纷纷跑到商家店面的骑楼下躲雨。...
楔子STANDUP——望着眼前看板上简单鲜明、粉紫色的英文流线字体,单纯呆滞地张口结舌,一股说不出的寒风由她脚底直窜后脑,让她心头不由得升起类似古时荆轲般,“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怅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不该被分配到这个名为“站起来”的杂志单位当编缉才对啊,那根本不适合她!单纯,人如其名,是个极为单纯的二十四岁女孩,去年甫由中文系毕业,回到嘉义后,先在家里的茶园里帮忙好一段时间,今年才上台北求职。怀抱着崇高的理想,想好好地发挥专长,在充满浪漫词句的文艺世界里构筑自己的天地,她毅然参加“广大出版”的编辑甄选,也很幸运地如期进入服务。就在她完成三个月的职前训练,准备在新的工作领域发挥长才时,才愕然地发现自己被分配到一个“不得了”的单位。...
第一章「格格,格格……」年仅九岁的简亲王府大格格一个人待在书斋里,她的丫鬟珠儿一路叫过来,就见亭嫣格格一个人也不知在看什么书。「跟妳说过许多次了,走路别莽莽撞撞的,要是被额娘看见了,又有一顿好骂。」亭嫣回过头,冲着珠儿嫣然一笑。不过一个九岁大的孩子罢了,说起话来却比十二岁的珠儿沉稳老练许多,清晰的口齿、稳定的声调都教人为讶。珠儿望了窗外一眼,距离书斋外两栋楼的大园子里,有一群正在玩耍嘻闹的孩子,里头有简亲王府的二格格亭孇、小贝勒亭渊和一群十多个随身服侍的丫鬟、小厮们。相较之下,简王府的大格格亭嫣,却只有她珠儿一名侍女伺候她日常起居事宜而已。「格格,您又躲在书斋里看书了夕」珠儿收敛了点,轻声细语地问。...
第一章“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巍峨皇城,已有百年历史。匍匐在脚下的臣子们的脊背看起来如此遥远,连震耳欲聋,从大殿远远传到宫门外的朝拜声,也变得不那么么实在。秋天还是来了。高坐在龙椅上的人,将眼光投向大殿外一片青苍色的天空,又默默将视线下垂:“众卿平身。”温和的嗓音里,有着皇帝令人不能忽略的威严。不错,他是这四方大地的主宰,这千万子民的天,众臣的皇帝。秋天来了。萧杀的空气,在闲庭中缓步。孤寂而让人感叹的秋,到底还是来了。“皇上?”台阶下,老成持重的张丞相小心翼翼地唤着似乎心不在焉的君主:“皇上?”“怎么不说下去?”皇帝把目光转到老臣脸上,微微扬起唇,一笑:“朕都听着呢,河南粮食大熟,说下去。”...
最宝贵的东西在今市子的《百鬼夜行抄》里,男主角律为了考大学,派他两只黑、白鸟的式神去偷抄考卷,回来后一看却是鬼画符,完全派不上用场,律无奈的想,就是因为派不上用场所以才叫作妖怪,如果他们派得上用场,他们早就被叫作天使了。这句话总令我发笑,也让我再三品味,印证在生活中,发现处处都能拿来对照,像东西需要时是宝物,不需要就变垃圾了。人的主观意识有时真的可以决定这世上每项事物的价值。当人逐渐成长,拥有的东西太多时,就必须排出顺序,重要与不重要,要细细思量,才不会错失了最宝贵的东西。只是当人陷入茫然无措时,谁又能有大智大慧清楚的分辨出来?那么,就做到活在当下吧,就像《请夜别来》里的男女主角一样,他们真正的性子都在现实中变得扭曲,一个自私自利,一个欺骗自己,但他们都逐渐在生命的推进中替自己心中的不平找到出口,在命运的波涛下坚定信念,体验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而发乎行动,纵然再有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