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11-20十厨房的砧板上,鱼已经剖好,林湄用佐料将它腌制了起来。然后,将窝笋洗摘干净,切好。她蹩进屋,看看儿子醒了没有,再看看钟。才过了30分钟,她皱了皱眉,拿起抹布,这擦擦那抹抹,从前那飞逝的时光此刻像老病号似的,走两步,喘口气,歇歇脚,才又走两步。十分钟内,她看了7次钟,终于忍不住,她搬了椅子上去,把时钟拨快了一个小时。五点半钟,鱼已经做好,盖着盖子,焖在锅里。窝笋呢,静静地放在砧板上,就等着丈夫回来旺火快炒。林湄抱着儿子站在阳台上向下望,这会儿,成文斌应该在视野里出现了。对成文斌,她基本是满意的,工作很努力,为人也实在,只是话不多。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不怎么会心疼妻子,家务事很少做。好在林湄很能干,所以也不大在乎这个。她常常在想:这样的日子是不是就是古人常说的天伦之乐呢?有时她倚在阳台边俯视着街道上往来的车马,觉得每个人都是那么忙碌,独她有着挥霍不尽...
第零章 引子遍天的乌云,很低,压得人透不过气。大连初夏的天气,乍暖还寒。轻雾,已经夺取了海的蓝色,只留下一抹抹灰色的印记。在海滩上,我张开双臂,面向大海,紧闭双眼,任海风,在我身边飞过,将海鸥的嘶鸣留在耳际……我的身后,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默默地注视着我。女人带着甜甜的微笑,小女孩则是疑惑的目光。我转身,奔向她们,将她们紧紧的拥在怀里……我叫苏南,一个普通的男人。现在,我站在大连初夏时节的海边。我原本不属于这里,却偶然流落到这座城市。从我的双脚踏上这片土地的开始,似乎已经注定了我只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过客,纵然我在这里得到了我人生难以重复的经历,得到了可以享受一生是幸福,但我只是过客。因为只是过客,我只能选择离开,但无论走到哪里,这座城市对于我来说都有着至高无上的意义,因为它承载着我的梦想与现实。...
正文 死党“铃铃铃”2006年的某一个星期天,在家里蒙头努力和周公聊天的我,被一声声刺耳的电话铃声惊醒.“谁啊?”我不耐烦的翻身用枕头盖住脑袋,继续找周公.“铃铃铃”“妈的xxx,谁啊?这么没道德,扰人清梦是要下地狱的!”我愤愤的咒到.罪名好像定的过分了点,可现在是周末啊!揉揉睡意蒙蒙的眼睛,努力辨别墙上挂钟指针的位置.“什么嘛!才9点多!”越想越气,跺着脚,极不情愿的走到电话旁.“谁啊?”180度的高音,连我自己都吓了好大一跳!揉着承受过分负荷的心脏,要是吓出个好歹来,看我怎么收拾你!“雪儿,怎么啦?心情怎么这么差啊?”电话另一头传来了烂烂煞是委屈的声音.烂烂是我的死党,名字叫徐灿灿,但是我喜欢叫她烂烂,所谓灿烂灿烂嘛!...
正文第一章 相逢似曾相思关于玉女道士小和尚的爱情第一章第1节玉女,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请不要误解,我不是亨伯特,玉女也不是洛丽塔。我只是借诗人之口说出我对她的至爱。诗歌不属于诗人,而应该属于使用它的人。道士,就是我,本文的作者信有仙人。我最大爱好就是对周围的事情进行推想和预测。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仙人存在。小和尚,我不想介绍他。提到他的名字我就讨厌恶心加痛恨。这小子是前世和我有仇,此番又要抢我的玉女来了。真相如何,您自己往下看吧。第2节以前的同事小马,介绍我进了一家漫画社。这是一家小公司,连上两位老板也就数十个人,员工大多是从外地来的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小马介绍我—杜凡,俗称阿杜,既是画画的高手又是打牌的高手。姓钱的老板听了很高兴,因为他是个玩家,一停下来就喜欢拖着手下的员工一起打牌搓麻将。另一位老板姓鲁,瘦高个戴副眼睛,倒还像个斯文人。...
正文楔子、第一章楔子“有本事你就永远都不要回来!”只见一名中年男子生气的大吼着,好像刚刚拂袖而去的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谁都猜不到,刚刚那个就是中年男子的亲生儿子!响当当的铭传大公子!而这名男子,更不用介绍了,他就是音乐界呼风唤雨的大佬级人物,著名的音乐家,也就是现在流行界铭传音乐公司的老总——叶铭传先生。“唉,这孩子实在是太不争气了!”叶铭传失望的叹着,语气里的惋惜之情显露无疑。同样身为知名音乐家的妻子好脾气的替“儿子”说着好话:“你要给他点时间啊,不要总是逼他!”“真希望有一天,他能够明白我们的苦心!”叶铭传反手握住妻子的手:“这么多年来,委屈你了!”对于妻子,他有着无限的歉疚,孩子们对妻子的误会太深了,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们解释!CHAPTER1...
第一章 叛逆的女孩一个天称星座的女子,一个幻想完美的人。这一年我就20岁了,又一个叛逆的年龄。我是如此的年轻,仿佛刚刚绽开的花朵儿,新鲜娇嫩,让人容易起怜惜之心,所以像我这般年轻,如花似玉的单身女子,总是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可能你会想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黄毛丫头能有什么阅历,笑声,还是感叹,都已经无所谓了。我有一个像样的家。小的时候,家教严格,甚至家庭暴力是顿便饭。这些对于管教小孩子没有什么错误吧!至少我觉得自己比离异的家庭好。虽然他们总是吵架,二十年了,依旧如此。十六年前,我是为他们而活的。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家出走。原因,无法忍受被压迫的自我。我想他们一定想不到向来温顺的我会有如此举动。他们一定会疯狂的找我。或许明天还会发现头版的寻人启示。...
狂王多难作者:席维亚大乱那年,年幼的他们被家臣保护著仓皇逃离,在巨大的恐惧与慌乱中,厉炀却头一次领会爱情滋味……向来倔强、从不认输的喻千凌,竟在众人面前哭得厉害,谁要哄都哄不住,怒声骂她,更是得来惊人的反效果。但不知为何,他只走过去劝了两句,她便停了泪,晶莹双眼定定地瞧他,仿佛他是她的唯一。于是他迷上这被依赖的满足,一迷就是十多年。可惜事实皆残忍且讽刺,任他多强大的力量也难扭转,他总算发现,其实她与他相同,眼里只放得进一个人,但她眼中的那人,始终都不是他……楔子烛火摇曳,透过纱幔,映进了榻,在仰卧于榻的俊傲面容上打出阴影。他闭著眼,睡得深沉,覆于锦被下的是结实精硕的体格,随著呼息平稳起伏。他的鼻梁俊挺,浓眉飞扬,将原就深邃阳刚的轮廓映衬得更显器宇轩昂,即使熟睡,浑然天成的狂霸气息仍不自觉地散发。...
正文第一篇(一)中世纪时,法兰克国王路易判一个人死刑,就用“剥夺睡眠”方法处死他,这人只要稍有睡意,就遭鞭打、火灼。临死前,这个人说:“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不睡觉。”如果说世间最无情、最残忍的事情就是剥夺一个人睡眠的权利的话,那么除了剥夺一个人的睡眠权利以外,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残忍?我想,除此之外,最残忍的事莫过于你无情的揉碎了一颗挚爱着你的心。如果说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莫过于你剥夺了一个人的睡眠还无情的揉碎他的心。而我,就曾这样残忍过,残忍的剥夺了一个人的睡眠还不够,还无情的把他的心揉在我的手里,狠狠的揉搓着,搓到这颗心流出了殷红的血我依旧揉着,直到揉得粉碎,揉得不留一点余地,我还浑然不知,我是在做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当我醒悟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将一颗殷红的心揉成了粉末,殷红的颜色也变得暗淡起来。...
正文第一章 邂逅认识逸凡的那一年。我二十五岁。那天影楼赶着出片,我急急忙忙的坐车去片场。刚上车,便看见车厢里有这样一个孩子,一个男孩子。他靠着窗子坐着,微微的倾着头,仿佛在侧耳倾听风的声音。肤色并不是很白,是那种很诱人的干净透明的黄。他的头随着车有规律的晃动着,及肩黑发随风飞舞,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里,这样一个顶着乌黑头发上街的男孩子已经不多见了。我无奈的望望我染的棕红的头发,突然叹了口气,他真年青。不知为什么,我不由自主的坐在他的身边。就这样迎着风看他。车晃着晃着,不停的有白亮的阳光成片状的拍在我们身上,我的目光一直像水般的晃荡着,不知为什么,他让人感觉到不真实,仿佛随时都要溜走似的,他……像一只苍白的小狐狸……...
菜子沟家族恩怨:s。小说最主要的艺术成就还是成功地塑造了下河院少奶奶灯芯的艺术形象。灯芯是贯穿这部小说的中心人物,从“冲喜”中出场,到“痛失”中最后亮相。她的性格是多元化不断发展的,也是立体而丰满的。她以一个不谙世事被人当成“冲喜”工具的少女,到成为下河院主宰一切的主人,走过十多年的人生道路,她成熟了,也复杂了。应该说,她不乏柔情和善心,从她给予过世老管家和福儿子的关爱,和她在灾年里坚持舍饭赈济灾民的举措中可以看出:她有着血肉之躯,也有着丰富的情感。丈夫命旺,在她精心呵护下恢复作为一个男人的功能后,和她生下的孩子由于近亲结婚之故又是一个傻子,于是她不让命旺近身,于是在这个深宅大院守活寡的岁月里,她既有同二拐子的私情,又有后来同七驴儿的苟且。为了维护她的“尊严”和利益,她又一一设计铲除了二拐子和七驴儿。从这里又可以看到她的狠毒之心。当然,在她同管家六根的明争暗斗以至...
正文第一章空中旅行(一)“绑架”事件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古灵精怪的莜莜竟然将我从鸿州“绑架”到了北京!而正是因为这次“绑架”,才使我随后第一次尝试了乘飞机在空中旅行的滋味。在北京首都机场安检处与依依不舍的莜莜挥手话别后,我登上这架由北京开往南都的波音747客机。我的心里不免有点紧张和激动,我一边注意听着空中小姐讲授如何在危急时利用飞机上的安全设施逃生,一边仔细看着她的示范动作。当飞机呼啸着离开地面冲上云霄时,尽管我按照莜莜教的方法闭上双眼、控制冥思,尽可能达到“神游体外”的全身心放松状态,但还是明显地觉察到胃部的不适。一直到飞机进入高空平稳运行时,我才睁开双眼,我惊奇地发现:虽然飞机起飞时地面正是阴雨天气,可此时我却看见阳光透过飞机舷窗射进机舱。我不禁朝窗外看去,一片茫茫云海顿时映入眼帘,但见金色的阳光洒在云海上,云蒸霞蔚,颇为壮观!...
正文二 遗忘了该怎么遗忘一入秋,于是开始转冷。在这个城市里你会看不到一丝征兆,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突然。突然到你无法去接受。于是那叫意外。只是这一切对我来说却早已经被习惯。在历时两年的爱恋结束之后。离开了家,独自租了间小得可怜的房间,又是独自过了两年。不是不敢去爱,而是不想爱。原来一个人也可以这样活下去。除开工作,空余的时间多少也会无聊。于是我便成了对面街酒吧里的常客。那间酒吧叫做简爱。寓意着简简单单的爱一个人,也简简单单的被一个人爱。那是我搬到这里一年以后开张的。店里的老板叫杰,从我去的第一天开始,他便已经对我大有好感,于是我的折扣也渐渐的越打越低,要不是我阻止了他泛滥的友情估计我便是每天白喝了。只是因为这样,我也无法不去他那里。偶尔一个人在角落安静的听那些他最爱的钢琴曲,偶尔与杰或白杨唠叨几句。...